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标准规范推进低保对象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2018-02-06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中国民政 2018年1期
关键词:基层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通过建立认定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等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区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建立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体系,为精准认定低保对象提供政策支撑。探索建立了对低保申请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赋予不同劳动力系数,统一收入核算标准,合理扣减刚性支出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体系。在劳动能力量化方面,根据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将申请人家庭成员划分为六类10项指标,确定了不同劳动力系数。在细化收入核算标准方面,从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建立了六类13项收入核算标准。在考虑刚性支出需求方面,将申请家庭因患病、教育等刚性支出作为分析家庭经济状况的重要因素,制定了0.4-0.2不等的收入扣减系数。通过实施低保对象综合认定,进一步减少了基层自由裁量权,减轻了申请人办事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低保对象认定的精准性。
二、构建横纵互联、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助力精准救助。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目前,全区已形成17个部门37项数据共享的“大数据”核对格局,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部省市县”四级网络贯通,进一步破解了救助对象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核对难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