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实践及思考
——以南昌市为例
2018-02-06钟莉君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3期
钟莉君 罗 芳
(1.中共南昌市委党校,江西 南昌 330031)
2017年3月14日,在全市党员干部廉洁文明家风建设工作会议上,随着《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意见》和《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致全市党员干部的公开信》的发出,吹响了我市党员干部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号角。作为建设“廉洁南昌”的重要内容之一,此专项行动对全市党员干部提出了“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的要求,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在廉洁文明家风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员干部的廉洁文明家风促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目标的实现。
一、开展此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1.家风建设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次把家风写进党内法规,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原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在2016年12月30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时强调:“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保持清清白白的政治本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在开展家访活动时强调:“家风纯正,雨润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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