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校思想阵地作用 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2018-02-03吕晗
青年时代 2018年1期
吕晗
摘 要:基层领导干部存在着法治承担能力较弱、法律知识学习主观性不强、法治能力不足、法律意识有所欠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党校应该发挥作用,将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知识学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以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关键词:基层干部;法治素养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养”,这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需要,也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法治要求。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必须提升法治素养。党校作为干部培训的主渠道,必须发挥好作用。
一、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承担能力弱
基层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坚定性较弱,受干扰性较强。越是基层的领导干部遇到的压力就越大,受到的人情干扰就越多。一方面是由于基层法治氛围还不够浓厚,请托办事的“人治”思想在基层还很普遍,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百姓都存在着热情办事的思想。另一方面,法治文化还没有形成,民众心中“法治”成本高于“人治”成本。越细微、越常见的日常行政越容易面临“权”与“情”的博弈。
(二)学习主动性差
不少基层领导干部认为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自己的工作与法律关系不大,自身对法律学习的需求不高。因此,将法律知识学习视为额外的负担,缺乏学习热情和主动性。对于法治理念学习是课堂上听着热闹,课堂下转头就忘;对于法治考试也是能抄就抄,考过就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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