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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渴求”外资盼深度参与“一带一路”

2018-02-01梼杌

中国对外贸易 2018年1期

梼杌

哥斯达黎加是中美洲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也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中哥建交十年来,各领域友好合作持续深化,利益融合日益密切。中国已連续数年成为哥斯达黎加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哥经济互补性强,双边合作潜力巨大。

为帮助中国企业了解哥斯达黎加的经贸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掘市场机会,规避投资法律误区和贸易风险,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近日举办“哥斯达黎加贸易投资法律政策专题讲座”上,哥斯达黎加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何塞·巴布洛·罗德里格斯·科尔德罗(José Pablo Rodríguez Cordero)介绍哥斯达黎加吸引外资优惠政策、重点领域贸易及投资机会。

哥斯达黎加关税近20年保持不变

科尔德罗介绍,哥斯达黎加的贸易法规很多,主要法规是《贸易法》(第3284号法律)。该法于1964年5月27日生效,分别对公司形式和管理,义务及合同,证券、汇票、背书、审计、支票、信用证,公司破产及债权,时效期等方面做了规定。

在进口方面,哥斯达黎加于2004年12月取消了所有的进口许可证及相关手续,仅在动植物检疫和环保等方面保留特殊要求。哥斯达黎加禁止进口武器、军火、废轮胎和血液。

在出口方面,哥斯达黎加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大会” “控制有害废弃物跨国转移及其处理巴塞尔大会” “关于危害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条约”的规定,对涉及文化、艺术、考古和历史遗产的物品限制出口。

“哥斯达黎加根据中美洲关税体系(SAC)对进口商品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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