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8-02-01李秀军
中国设备工程 2018年13期
关键词:监督
李秀军
(赤峰市元宝山区水利局,内蒙古 赤峰 024000)
近年来,我国在水土保持工作方面逐步加大力度,相关的政策法规表明,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中需要与水土保持工作同步设计、施工、竣工及验收。当前,随着我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队伍的不断壮大,相关的技术手段也得到了全面升级,助推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良好发展。然而我国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面尚处在起始阶段,许多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度不足,也就造成相关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存在诸多问题有待于解决,本文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1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1.1 方案编报程序不规范,执法管理的灵活性不够
按照我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因此相关建设项目需要在前期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报送工作。然而在现实情况中,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在后续的行政审批中,将程序进行简化,往往开发商有投资意向,在看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后便进行立项审批,如此一来也就导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处在两难的境地,如果同意立项,则与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悖,而不同意立项,则有可能受到领导、业主的责难。
1.2 部门协调不足,行政干预较为严重
纵观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一些行业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行政干预,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中也不例外。……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