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马上关怀急难救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2018-01-31陶丽丽王超群
中国民政 2018年1期
关键词:制度
◎ 陶丽丽 王超群
我国台湾地区建立了完备的急难救助制度体系。本文着重介绍我国台湾地区急难救助制度中时效性最强的马上关怀急难救助制度。
台湾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急难救助制度体系
1980年6月,台湾颁布《社会救助法》,确定了台湾社会救助体系的生活扶助、医疗补助、灾害救助和急难救助四大支柱。台湾急难救助制度最初仅设立了县市急难救助和卫生福利部急难救助。前者限制户籍地申请,且审核发放时间较长,最长为15天。后者急难救助时限则更长。同时,两项制度救助金额也较低,人均救助金额分别不到新台币6000元和18000元。
随着台湾社会经济转型,大量新贫、近贫人口出现,加之2008年金融危机,县市急难救助和卫生福利部急难救助已无法满足台湾急难救助需求。2006年,台湾开始实施大温暖急难救助,2008年开始实施马上关怀。台湾不同急难救助制度的目标人群不同。县市急难救助针对户内人口死亡无力殓葬以及户内人口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于困境的人群。大温暖急难救助针对财产或存款账户因遭强制执行、冻结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运用,致生活陷于困境以及已申请福利项目或保险给付,尚未核准期间生活陷于困境的人群。马上关怀急难救助针对家庭主要生计责任者,失业、失踪、应征集召集入营服兵役或替代役现役、入狱服刑、因案羁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无法工作致生活陷于困境以及其他因遭遇重大变故,致生活陷于困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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