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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

2018-01-30雷广建

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25期
关键词:施工企业营改增财务会计

雷广建

摘要:本文首先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其次对“营改增”下税收政策给施工单位财务会计所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基于新型的“营改增”税收政策,提出了几项合理的应对策略。基于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有助于提高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运用程度。通过以下详细的分析、探讨,以期促进当代施工企业的迅猛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财务会计;施工企业;施工单位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5-0183-02

“营改增”模式下,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是促进我国当代税制改革的巨大举措,其不仅可以对长期存在于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进行消除,还可以对企业的税务负担进行合理减轻,从而促使税收结构更为科学化和合理化。特别是对于现代的施工单位来讲,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单位内部财会工作所提出的要求更高。

一、“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

根据国税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中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后,所涉及的税种从3%的营业税调整为11%的增值税。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收一般是以施工企业所产生的全部收入为计税依据进行征税,并且所采用的税率为3%,而“营改增”实施后,增值税税收主要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来进行征税,此时的销项税额一般是由施工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依据,而进项税额主要是通过材料购买等方式来产生的增值税发票为依据。理论上增值税税额一般是以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二、“营改增”下税收政策给施工单位财务会计所带来的影响

1.给施工单位会计核算所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后,施工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工作增添了些许新内容,这些新内容的纳入使得会计核算的困难程度不断提高。突出表现在:首先,某些会计科目前后发生变化。“营改增”贯彻实施前,施工单位开展营业税核算主要运用的是“营业税及附加”、“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营改增”贯彻实施后,施工单位被限制于“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之下对增值税进行核算,并且在这个科目之下又增添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以及“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这虽然使得施工单位的会计核算内容更为精细、完整,但同时也增大了施工单位会计核算工作量。其次,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发生变化。“营改增”之前,对于营业税,其核算过程相对来讲是非常简单的;“营改增”贯彻落实后,施工单位被限制依据真实情况对全部收入、成本进行列支,并对与增值税相关的每一项明细科目进行精确核算。

2.给施工单位税负所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贯彻实施后,许多满足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施工企业,开始运用增值税税率百分之十一开展增值税核算。在理论层面上,“营改增”的贯彻落实实现了对施工单位反复增税弊端的合理消除,这有助于降低其税负负担。然而,从现实实践层面上看,在多方面因素的强烈影响下,许多施工单位逐渐陷进了税务负担不降反增的尴尬困境。在日常的经营中,施工单位所承担的成本往往涉及大部分行业,并且成本的构成也十分复杂,在“营改增”全面落实后,如果未能够对成本进行科学、高效分配、核算,税务负担不增反降现象就不足为奇。具体原因:在对施工单位的成本构成进行详细分析后发现,占比较大的有劳务成本、薪酬成本,这些难以在税法的允许范围之内开展进项税额抵扣操作;在施工单位上游的企业中,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主,虽然该部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在新的税法政策下,抵扣所依据的也仅仅是百分之三的税率。在施工单位难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足额取得时,施工单位能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将会大幅度降低,从而使得施工单位面临的税负风险也逐渐增加。

3.给施工单位财务指标所带来的影响

在对施工企业进行资产核算过程中,通常是把原价扣除11%后所产生的增值税录入到账面上,这样可以使资产的账面金额小于营业税之前的金额。众所周知,增值税是价外税的一种,营业税是价内税的一种,“营改增”后,施工单位财务指标受到了较大影响。突出表现在:首先,给资产负债率带来的影响。在对国家税收体制进行改革之前,含有资产价值的进项税额一般不应该计到应交税费中。“营改增”贯彻落实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的一种,因此含有资产价值的进项税额应计到应交税费中,这使得施工单位资产账面价值逐渐降低,负债的金额逐渐增加,从而造成单位的资产负债率逐渐提高。其次,给单位的经营指标带来的影响。施工单位通常会于年初对各项经营指标进行下达,从而对经营者工作的积极性进行调动。过去在对营业税进行缴纳时,单位产值的指標中含有税金,而在“营改增”之后,产值内将不再含有税金,这有利于单位提高对考核指标调整的重视程度。

4.给施工单位利润带来的影响

伴随着“营改增”的逐步实施,施工单位在纳税环节上增添了新的内容。即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给单位利润带来了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下面两方面:首先,施工单位以往所缴纳的营业税是价内税的一种,该部分的税款能够在计算所得税之前对其进行扣除,这样一来,单位税务将逐渐降低。增值税是价外税的一种,该部分的税款不能够在计算所得税时对其扣除,这样一来,单位税务将逐渐增加,最终使得当期的利润不断下降。其次,“营改增”全面实施后,施工单位收入确认的时点发生较大改变,这也影响了当期预期利润的实现。因为“营改增”对施工单位的税收政策要求是企业在计算所得收入时,必须将所得收入换算成为不含有税的收入,这必定会使得单位经营利润逐渐降低。

三、基于新型的“营改增”税收政策施工单位的合理应对策略

1.对发票管理工作进行加强

增值税专用发票往往充当企业开展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可或缺的凭证。因此,伴随着“营改增”的贯彻实施,施工单位应提高对发票管理工作的重视,并对发票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健全。首先,在对合同进行签订时,应将发票开具、送达时间以及假发票开具责任等条款合理地加入到合同中。另外,应对发票保管制度进行建立,委派专业人员对增值税发票进行管理,从而避免发票损坏、丢失等现象的大量出现。除此之外,加强对发票管理工作的重视。施工单位在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在十八个月内对认证、抵扣工作进行完成,避免由认证过期而引发的税款难以抵扣问题的频繁发生。

2.对税收筹划工作进行加强

施工单位应从项目管理出发,对税负的降低路径进行探寻,从而为税收筹划工作提供基础。首先,对包工包料施工合同进行签订。“营改增”之后,材料的采购环节作为施工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关键环节,可以为单位降低税负提供合理前提。然而,若甲方指定原材料供应商,其在获得材料之后,再将其提供给施工单位运用,这样一来,施工单位将难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获取,从而使得进项税额的抵扣机会得到丧失。其次,应对供应商进行优先选取。施工单位应对思想进行转变,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供应商进行选取。

四、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影响的研究、分析,对于更好地促进施工单位整体经营效益的健康、持续提升至关重要。当代的施工企业应紧抓机遇,加强对税收筹划、业务培训、发票管理以及财务监管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内部管理体制进行积极完善,逐渐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应对新的经济形势,并对企业税负的最佳降低路径进行高效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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