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巡回法庭制度之审视
2018-01-30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制度
(西北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一、巡回法庭制度确立的司法改革背景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和期待日益增长,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司法体制势在必行,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法院即开始了以强化庭审功能、扩大审判公开、推进司法职业化建设为重点内容的司法改革历程。可以看出,党中央对司法改革作出了原则性部署,司法改革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纲领性规划内容之一。*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明了新时代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其中贯穿着大量法治的精神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基于中国共产党的部署及我国当前时代背景,从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理、法官制度、诉讼程序、审判方式、执行制度等方面开展了重大改革,并于1999年、2005年、2009年分别发布了三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成为2013年之前中国法院改革的基本纲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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