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遵循
2018-01-27刘桂英牛月永
探求 2018年4期
关键词:监督
□ 刘桂英 牛月永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而言“四种形态”是新时代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把握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的深刻展现,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行动指南,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四种形态”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适应社会转型加强自身建设的时代要求
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转型是一种常态,是适应变化世界的调适。一般而言,转型有两种:一是革命;二是改革。改革有两种取向:一是改“良”,二是改“糟”。当前,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社会转型的重要形式,必须要以改“良”为方向,以获取民众的信任和支持为改革方向。但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面临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的党面临“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而且这些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和“四大危险”(即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突出表现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三大问题”,即“修昔底德陷阱”、“托克维尔困境”、“塔西佗陷阱”等。要解决诸多问题,经受考验和破除危险,亟需加强党的建设,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加强纪律建设,促进党内团结和谐,为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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