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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好还是“外婆”好?

2018-01-25姚权贵

语文建设 2018年9期
关键词:方言普通话姥姥

姚权贵

2018年6月,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将课文《打碗碗花》中的“外婆”全部改成“姥姥”一事,引发舆论热议,包括《人民日报》、腾讯新闻、东方网、新浪新闻、《南方都市报》在内的各界媒体纷纷对该事件发表评论,关注度空前高涨。尽管上海市教委已将该文中的“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同时依法保障作者权益,但社会上关于“姥姥”与“外婆”的大讨论仍在继续。

为什么作这种改动?早前有网友找出上海市教委对这一问题的答复,说是因为“姥姥”属于普通话词语,而“外婆、外公”属于方言词语。上海定位于现代化、国际化的大都市,当然要尽力遵循国家推广普通话的要求。这一认知是否正确呢?其实大众的激烈反应,已表明了答案。这种以城市文化背景来干扰语言使用的做法,本身无异于“刻舟求剑”,是对语言发展演变、方言与普通话关系的错误认识,当然会引来大众的反驳。为什么这场论争会引起全民参与呢?因为“姥姥”“外婆”是我们语言生活中最熟悉最常用的词语,如何取舍,似乎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些理由。

那到底是“外婆”好,还是“姥姥”好呢?我们不妨直接从语言的角度,来探寻问题的真相。

首先,“姥姥”和“外婆”究竟哪个是方言?在我国最早研究亲属关系的专著《尔雅·释亲》中,不仅亲属称谓“姥姥”“外婆”没有出现,连“婆”和“姥”都还没有出现,但对这种亲属关系已经有了概括:“母之考为外王父,母之妣为外王母。”其中的核心语素“外”值得注意,在《尔雅·释亲》所建构的宗族、母党、妻党、婚姻亲属体系中,这个语素“外”主要用于“母党”或“妻党”称谓,例如“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女子子之子为外孙”等。正因为如此,现行的大型语文辞书如《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还专门为“外”列了一个义项:“称母亲、妻子、姐妹及女儿方面的亲属为外。”我们熟悉的“外戚”“外祖”“外甥”“外侄”“外舅”等词语皆其例。因此,传统表达“母之……”这类亲属关系时,一般使用“外+亲属称谓”的构词方式,显然,“外婆”就是这种构词方式的产物。“婆”本来是指年老的妇人,如《广韵》平声戈韵蒲波切:“婆,老母称也。”《集韵》同韵亦收:“婆,女老称。”后来就引申出“母亲”“祖母”“丈夫的母亲”等意义,于是在“婆”的前面加一个限定亲属关系的语素“外”,就成为指称外祖母的专有词语。但“外婆”组合成词直到唐代才出现,而且用例很少,《法苑珠林》卷七一:“我是汝外婆,本为汝家贫,汝母数从我索粮食。”至宋代,“外婆”用例略有增多,但诸如《太平广记》等文献中的“外婆”多是转引自《法苑珠林》。清人郑珍(1806-1864)编著的《亲属记》一书中收有“外婆”一词,所引书证是宋人洪迈的《容斋随笔》;白维国先生主编的《近代汉语词典》“外婆”词条的书证还有宋黄庭坚《与洪氏四甥书五》:“外婆比来意思殊胜,比去冬十减六七,望夏秋问得佳也。”据此,可以断定表示外祖母的专属称谓词语“外婆”是唐宋以来沿用至今的。

再说“姥姥”,“姥”字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梁顾野王《玉篇》皆未见收,以唐写佛经为收字依据的《龙龛手镜·女部》始见:“姥,莫补反,老姥也。”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三云:“姥,今以女老者为姥也。”又宋本《玉篇·女部》作:“姥,莫古切,老母也。”《广韵》上声姥韵莫补切:“姥,老母,或作姆。”《集韵》上声姥韵满补切:“姥,女老称。”从这些记录看,“姥”大约出现于唐代前后,与“母”音义相同。刘敬林先生在《释“考老”说“转注”》一文中认为:“(《说文》)叙中‘考老并举的例字‘老(mu)实际是‘母的异体,是‘姥的初文。”据笔者考证,在我国传统字韵书中,直到明清时期的《字汇》《正字通》等,所收“姥”都是作为“母”的后起异体字,大型官修字书《康熙字典·女部》更是明确指出:“姥,与母同。”而“姥”既没有“外婆”这一用法,也没有“lao”这一读音。用“姥姥”指称外祖母,大概出自明代的北京方言,明代万历人沈榜(1540-1597)在《宛署杂记·民风二》中记载:“外甥称母之父日老爷,母之母日姥姥。”其中“姥姥”与“老爷”对文,可推知“姥”实际是“老(lao)”的增旁俗字,因特指外祖母故增“女”旁,音“lao”也是源于方俗读音。

因此,从源流演变看,历史上的“外婆”比“姥姥”出现时间更早,且保留了“外祖母”这一亲属称谓的传统特征;从文献用例来看,“外婆”是更书面化的词语,正统的字书、韵书中亦屡见记载。而“姥姥”的音义却均来自方言,并且在那些重要的字书、韵书中并未载录其“外祖母”这一用法。

其次,“姥姥”和“外婆”谁的使用范围更广?不管历史状况如何,现代汉语“姥姥”和“外婆”都成了我们最常用的亲属称谓词,那它们到底谁的使用更为广泛呢?之前有许多网友认为“姥姥”是北方方言,“外婆”是南方方言,这种一刀切的看法似乎太过笼统,而且容易误导人们产生片面的南北方言界限,因此并不利于问题的分析。为弄清事实,我们利用《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对两个词的分布作了考察,发现“姥姥”一词主要分布在以北京、天津为辐射中心的山西大部、河北北部、河南北部等地区,此外在内蒙古中部(呼和浩特)、辽宁、吉林等地还有零星分布,而包括青海(西宁)东部、江苏西北部(宿迁)、台湾、海南、云南北部等在内的我国西北、西南、东南、中部和南部等大部分地区都使用“外婆”一词。分布上的对比,可以明显看出“姥姥”是北方方言,而“外婆”不仅仅是南方方言,它在分布上占有绝对的优势。此外,我们还注意到,“外婆”出现的早期文献中,《容斋随笔》的作者洪迈是江西鄱阳人,诗人黄庭坚是江西九江人,《法苑珠林》的作者道世则是陕西西安人,这反映出“外婆”在产生之初其分布已然较广,且后来的流传范围也越来越广;而“姥姥”出现的早期文献,《宛署杂记》记录的是今北京一带的方言,其流传范围相对较窄。根据两个词语在分布上的差异,我们大致可以断定,长期以来,“外婆”的通行度都要高于“姥姥”。当然,由于“姥姥”出现的时间要晚得多,其在汉语及其方言中的影响力固然没有“外婆”那样深远,这是其在分布上处于劣势的重要原因。

从上述两个方面看,历史语言中的“外婆”比“姥姥”通行时间更长久,进入书面语的时间也更早;而在现代汉语中,“外婆”的分布范围也远远大于“姥姥”,以“外婆”为方言“姥姥”为普通话而加以改动的做法,是有悖于语言事实的。有趣的是,課文《打碗碗花》的作者李天芳先生是陕西西安人,这里一直通行的是“外婆”一词,而更改课文用词的上海,其实也只用“外婆”而不用“姥姥”,这正与我们对语言演变的考察结果相一致。至于认为“外婆”与“姥姥”存在方言与普通话的区别,主要是受普通话推广的影响,《现代汉语词典》“外婆”一词明确标注为“(方)”,表示它是一个方言词,而“姥姥”一词没有这样的标注,这似乎成了教材出版者改词的依据。但实际上,“外婆”与“姥姥”孰为方言,孰为通语,历史语言提供的信息与现代人的认知并不一样,且两个词在现代口语和文学作品都有自己的地位和空间,基本并行不悖,正如李天芳先生所言:“这个词不管叫姥姥也好,外婆也好,都在我们认知范围之内。”

因此,我们认为语文编辑或出版者,合理的做法是保持作者的创作原文不变,这既是对作者自身语言特色的尊重,也是对语言客观事实的尊重。如果要从方言与普通话角度来讨论“姥姥”与“外婆”,应该根据汉语及其方言的历史与现状来说明问题,语言的源流演变需要深入的考证,即使在推广普通话的背景下,方言与普通话的甄别仍然要以史为鉴。周恩来总理曾在1958年《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报告中指出:“我们推广普通话,为的是消除方言之间的隔阂,而不是禁止和消灭方言……方言是会长期存在的,方言不能用行政命令来禁止,也不能用人为的办法来消灭。”《人民日报》(2018年6月28日)在评论“姥姥”和“外婆”问题时也转引了这一观点。这一信息,告诫全国教育及出版系统,在编写语文教材或者编纂语文辞书时,应该以科学的语言发展观为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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