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价格改革“多点开花”
2018-01-24刘悦
当代贵州 2018年3期
文_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 刘悦
过去的一年,贵州在农业水价、阶梯水价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等价格改革中出台多项政策,价格改革蹄疾步稳、纵深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未来三年价格改革攻坚“路线图”:到2020年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让低收入群体价格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过去的一年,贵州在农业水价、阶梯水价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等方发面的价格改革中出台多项政策,价格改革蹄疾步稳、纵深推进。
打通农业水价改革“最后一公里”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事关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改革事项。
2017年11月,贵州省出台了《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成为较早出台农业水价监管办法的省份之一。该办法明确规定,贵州省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该办法提出,贵州省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协商定价;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鼓励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2017年,贵州省选定了20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作为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区选取1-2个农田基础设施较好、田块相对集中连片的乡镇进行典型培育,重点以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水价改革的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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