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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山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

2018-01-22毛浓翔张军

新农村 2018年8期
关键词:标准化农产品监管

毛浓翔 张军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消费质量和生命安全,事关政府的公共形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从源头上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安全农产品输出的重要屏障。近年来,山阳县以创建监管示范县为契机,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商洛模式”,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突出镇级监管作用,注重基础监管,严把源头关口,有效保障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探索了一条切实可行的监管之路。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近年来,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始终把生态立县、发展特色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保障产业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发展九眼莲、核桃、茶叶、魔芋、板栗、食用菌、土鸡蛋、陕南黑猪、手工挂面、红薯粉条、豆腐、小磨香油等山阳农产品“十大件”。目前建立以核桃、板栗、茶叶为主的特色产业基地53.9万亩,全年肉蛋产量达到4.98万吨。同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商洛模式”要求,建立并完善了覆盖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网络。先后荣获“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陕西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合格县”、“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陕西省食品安全放心县”荣誉称号。

1.1 领导机构健全,监管责任到位

山阳县委、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0年就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18个镇(街办)也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监管工作,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地方政府監管责任落实到位。

1.2 监管体系完善,管理队伍健全

1.2.1 三级监管机构完备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商洛模式”的总体思路要求,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监管力量。在县农业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确定专人负责。在全县18个镇(街办)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牌子成立监管站,内设检测室,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管理,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在全县239个行政村建立村级监管室,配备村级监管员。

1.2.2 检验监测能力提升

为了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县上始终把县检测站和镇级检测室建设作为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为了强化检测力量,县政府将县农检站由最初的12人扩编到18人,建成 990m2县农检站实验大楼一栋。现已建成镇检测室12个,平均每个检测室20 m2,实现镇级检测全覆盖。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自律性自检室5个,超市自检室4个,县、镇监管检测能力不断提升。

1.2.3 监管队伍稳步扩大

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局不断加强监管检测力量,县上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调查、立案和查处。农技中心、特产中心、畜产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标准化技术推广。监管、检测、执法、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不断壮大,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健全。

1.3 宣传汇报及时,财政支持有力

为了争取财政支持,多次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中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向县上主要领导汇报,并邀请县人大、县编办到农检站视察、参观。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问题,通过积极争取,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2011年以来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61万元,用于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2014年起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50万元。

1.4 落实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从2014年起,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制定了《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评价措施,实行县镇联动,整体推进。为保障基层监管监测工作有效运转,县上统一建立了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镇、各相关单位对本区域、本行业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严肃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监管措施与成效

2.1 狠抓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

为了加强监管,县上建立了农鼠药配送中心,对全县33个农鼠药经营门店实行统一配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每季度对农业投入品进行1次执法检查;每年春播和秋播之际开展2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并对农(兽)药进行抽样送检。县农业局联合工商、食药、公安等部门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五种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了进销台帐、标签标识、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净化了市场,保证了源头安全。

2.2 加强镇级监管站建设,确保镇级监管落到实处

镇级监管是做好源头监管的基础,加强乡镇监管站建设,开展日常监测,是发挥基层监管能力,有效落实属地管理的重要举措。山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监管站建设的通知》,在18个镇(街办)落实了面积不小于20m2的办公场地和检测室。对12个重点镇监管站实验室进行了标准化建设,配备冰箱、电脑、打印机、速测仪等监管检测设备132台/套,培训检测人员30人,定期深入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开展检测。由于工作出色,漫川镇、色河镇、南宽坪镇被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其中漫川镇监管站受到农业部领导的高度表扬。全县实现了农产品检测全覆盖。

2.3 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生产水平

一是建立适合本县实际的标准生产体系,编印了《山阳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制定了技术标准16个,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县实际的标准体系。二是以示范带动、开展咨询为主要手段,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同时,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农产品质量的领导、技术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本种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共培训人员282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标准落实。截止2017年底全县标准化推广面积达到55万亩。

2.4 加强农产品抽样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围绕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超市这3个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工作。一是坚持每周一深入生产基地和市场抽样检测,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增加抽检次数和抽检范围,及时将检测结果送达抽检对象,对检测出来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全事故;二是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坚持每周五、每月底、每季度按时上报监测数据,每月上报1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检测技术培训和检测工作指导。根据各镇检测人员业务知识和检测技术掌握情况,及时开展检测技术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坚持每月深入各镇检测室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农贸市场和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全县每年平均抽检农(畜)产品样品8000个以上,合格率99.9%,近年来,全县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2.5 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

一是加强企业质量安全人员素质建设,不断提升内检员监督管理能力。要求每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户至少保证2次以上技术培训,每个企业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至少培训1名内检员,近年来共培训内检员68人次,检查员23人次。二是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意见》(山政发〔2013〕11号),对获“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实施奖励,对通过“三品”认证的基地每个奖励1000元;对获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分别奖励2000元、4000元和10000元,对首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護产品登记保护的奖励8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三品一标”的申报。同时做好到期产品的复查换证工作。截止2017年底全县累计完成无公害产品认证43个,产地认证40个,完成有机产品认证5个,完成地理标志认证2个,推广标识210万枚,全县“三品一标”获证基地面积达到45万亩。

2.6 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调查摸底,全面建立县、镇两级监管档案,随时掌握县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做到对所有基地、生产企业、种植大户心中有数。二是逐一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要求每个基地或企业必须确定1名主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必须落实1名取得上岗资格的内检员,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和产地准出检测工作。三是健全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同时对投入品的购买使用、生产档案的记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产品检测检验作出规定,用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已100%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已100%落实到人。四是签订责任合同和承诺书,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质量公开做出承诺。目前全县所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部签订承诺书和质量安全责任合同。

2.7 开展质量追溯试点,促进监管水平提升

2014年争取到省上追溯试点资金6万元。先后为万福茶叶、青山茶业和金桥茶叶有限公司3个生产企业购置了电脑、打码机,培训了工作人员,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追溯产品面积0.8万亩,产量50吨,加贴追溯二维码30万枚,生产的有机绿茶、红茶远销西安、兰州、澳大利亚等地大型超市和商贸公司,在销售增加的同时价格较往年上涨了10%左右,产值650万元。截至目前,已有28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在该县的推广应用,标志着山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3 存在的问题

3.1 特色农产品总体规模未成气候

山阳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县域面积3535平方公里,辖18个镇,239个村45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39.8万人,而产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仅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9%。从总体上来讲,我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偏小,标准偏低,没有形成绿色特色农产品产业聚集效应,带动作用不强。

3.2 标准化服务和监管体系还需完善

山阳县当前绿色农产品标准化、产业化程度仍然较低,突出表现在农产品开发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存在脱节断档,大部分企业、合作社仍然是停留在原产品销售上,产品缺乏档次,市场打不开,不能实现优质优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上也花费了很大力气,但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仅做这些努力还是远远不够的,这套机构还很不完善。

3.3 农业标准化缺乏技术服务支撑

农业标准化是一项先进的农业科技,是获得高质量安全农产品,取得高效益的关键。一些企业经营者不懂技术或者技术水平低,企业与农户、中介组织之间关系松散,未形成规范、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有些聘请农民技术员指导,由于水平有限,无法最大限度的给予技术支持,造成产量上不去,质量低劣,销售渠道不畅、丰产不丰收等现象,严重的影响了经济效益,不同程度上挫伤了群众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

3.4 “三品一标”宣传动员不到位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及绿色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宣传不到位。全社会对农业标准化生产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品牌意识低,标准化作用和品牌化效应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全社会所认识,许多农民群众对农业标准化技术还不了解,不知道推行标准化生产就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农产品品牌就是打开无公害农产品市场的最佳途径。一些企业把标准挂在墙上但落实不到生产上,依旧沿用传统模式生产经营。

3.5 县镇缺乏专业检测人员

县镇监管检测人员都是从各部门调配而来,缺乏专业的技术知识,相对业务素质比较低,接受农产品检测工作理论和操作技术能力有限,加之技术人员年龄又普遍老化,无法操作速测仪器和大型检测仪器,不能适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影响了农产品检测工作的开展。

4 建议与对策

4.1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农民,只有让广大农民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以质量求效益、求发展的观念,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干部进村,分片包干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讲国家产业政策、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市场需求、农产品高效生产的典型事例,引用现实生活中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而遭受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对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等,引导、说服群众,让农民真正认识到不进行无公害生产就销路窄、效益低、无前途。这样,使群众把安全生产真正变成自觉行动。

4.2 完善标准化体系,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一套科学规范的先进生产技术,科技含量较高。标准化生产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服务体系来保障。农业标准化技术保障体系大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中介组织和企业合作社自身技术力量;二是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我们应摸索建立完善这一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对各种技术力量的培训,统一技术,统一标准,以解决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4.3 衔接准出准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積极推行产地准出证明制度,使产品拥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合格证明等。二是做好产品入市衔接,对持有产地准出证明的产品,实行免检入市,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三是批发市场与生产者、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生产者、经营者信誉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管理。四是强化源头管理,逐步建立异地定点采购和检测制度。五是稳步扩大优质农产品专卖店的网点,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柜,严格履行质量承诺,增强消费者信心。

4.4 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是搞好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关键所在。政府应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生产的支持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地方财政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大力支持监管与检测工作。

4.5 招聘对口专业技术人员

建议人社部门和农业部门每年制定招聘计划,从高校招录农产品检测专业和分析化学专业的毕业大学生,充实到县检测站和镇监管站,以解决现有监管检测队伍人员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的问题。真正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监管有力的监管队伍,为更好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服务。

作者单位:山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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