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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尽职调查在新形势下的挑战和对策建议

2018-01-22何元媛

时代金融 2017年35期
关键词:金融创新对策建议挑战

【摘要】客户尽职调查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本文指出了在金融服务创新、风险为本的洗钱风险管理理念广泛应用、洗钱风险加大的新形势下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所面临的挑战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尽职调查 金融创新 风险管理 挑战 对策建议

一、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面临的新形势

(一)金融服务创新

随着金融服务网络化、电子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客户在办理开户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流程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如自助办卡设备在金融机构网点的大量投入使用,客户仅凭个人身份证件就可以完成个人开卡业务,客户职业、经常居住地等信息无法有效了解核实,且此类设备识别主要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设备技术标准、核对的有效等无明确的制度依据。在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结算领域,在支付认证上,普遍采用U-Key、短信认证、双重验证等方式,如何在这些业务中持续关注客户身份信息的变更,有效分辨代理关系和业务的实际操作人,这些金融服务创新带来的新问题都为金融机构客户尽职工作提出新要求。

(二)风险为本的洗钱风险管理理念

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的实际风险状况,制定最适合本机构洗钱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和要求。洗钱风险管理方式的转变,一是在赋予金融机构更多自主权的同时,也使其承担了更大的法律风险,二是对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人员的专业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承受着更大的内外部压力。

(三)金融机构面临洗钱风险加大

近年来非法集资、传销、电信诈骗、贪污腐败等洗钱上游犯罪呈上升态势。以武都区为例,2016年全区金融机构协助司法机关办理查询冻结业务36笔,涉及个人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97户,金额514.9万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34.8%、48.7%、39.2%,报送可疑交易2份,涉及个人银行卡结算账户2户,金额8248万元。涉及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贪污、债务纠纷、疑似非法传销领域。金融机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倒逼金融机构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

二、新形势下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挑战

(一)金融机构重视不足

金融机构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中,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特别是基层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员工不足,费用紧张的事实,金融机构在以利润为经营目标的前提下,不愿意在反洗钱工作中投入更多的资源;其次金融机构为了发展客户,仅对客户进行表面简单地核对,难以按照有关要求对客户身份持续有效的审查。

(二)未落实风险为基础的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制度

基层金融机构在对自然人的身份识别中仅核对留存身份证件信息,未充分关注了解客户的地域、职业等相关信息,在对公客户的身份识别中,未了解客户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未按照反洗钱数据监测系统的相关数据和公检司法等部门反馈的信息及时对涉及的客户进行强化身份识别措施,客户身份尽职调查依然停留在形式合规的阶段。

(三)客户尽职调查程序不完善

客户身份尽职调查程序应与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和业务流程相结合,才能达到预期效果。金融机构在业务实践中,通常将客户的尽职调查等同于账户管理工作,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法规制度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和审查,未按照反洗钱工作中客户身份尽职调查的要求多渠道、多措施了解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未在业务关系存续的整个过程中持续地开展了解。程序上的不完善,造成客户尽职调查的制度性漏洞。

(四)识别方式不健全,难以采取有效识别和确认

一是对自然人客户提供的军人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客户证件没有有效识别真伪的手段和方法;二是以银行卡为载体,通过电脑和手机进行客户注册和交易的创新金融服务,难以有效确认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也不能保证持续有效地识别客户身份;三是客户留存的电话、职业等重要信息缺乏有效识的手段。

三、新挑战下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意识

首先应将反洗钱工作纳入金融机构负责人资质抨审范围,促进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其次严格落实反洗钱行政处罚双罚制,对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不但要对机构同时也要对相关责任人严格处罚,提高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三是加大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对各级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促进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

(二)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加强组织和内控制度建设

首先各级金融机构应加强人员配备,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高级管理层设置反洗钱合规官,在部门层面加强核心业务部门的反洗钱岗位人员配置。对反洗钱核心工作人员要合理分配兼职任务,突出反洗钱主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其次按照风险为本原则设置客户尽职调查业务流程,充分将客户尽职调查融入账户管理、信贷、银行卡发行等业务流程中,重点对客户尽职调查与业务非重合部分的工作制定详细的责任分工和业务流程,确保客戶尽职调查全面有效落实。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提高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强系统建设,提高客户尽职调查的准确性

一是完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将军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等有效实名证件信息全部收集到系统内,提高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二是加强与工商、通信、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为多渠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支持系统,三是整合金融系统内部的信息系统,破除信息孤岛,实现金融机构间信息共享。

(四)加强先进科技在客户信息识别方面应用

金融机构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技术合作,采用新的网络技术,识别和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信息,如针对在线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手段进行有效客户身份识别。加强反洗钱监测系统建设,利用相关技术监测手段加强对非柜面业务的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疑交易。

作者简介:何元媛(1980-),女,汉族,甘肃陇南人,中级经济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研究方向:金融服务、反洗钱等。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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