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监督机制创新研究
2018-01-22尚云鹏
法制博览 2018年36期
关键词:监督
王 璐 刘 堃 尚云鹏
西安科技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
一、高校监督机制内涵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条例》,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高校监督从职能来划分,主要包含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这三者互相作用形成高校的监督体系。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高校的行政监督主要来自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从监督理论和监督实效上来看,来自上级或主管部门的下行监督最有力度,最具权威性。群众监督是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群体监督,主要的方式有民主党派监督、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教代会的监督、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高校群众监督是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要方式,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一种高水平、高质量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主体较分散,监督实效性不强。高校监督主体虽然很广泛,范围庞大,但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能监督的情况普遍存在,存在消极作为或不作为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内民主监督流于形式,组织生活会谈成绩多,谈问题少。二是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监督力度有限,缺少可操作性办法,难以监督事情进行的过程,只监督事情发生的结果,而且公开的范围与内容均有一定限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