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其法律规制
2018-01-22郭金霞
法制博览 2018年30期
郭金霞
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河南 通许 475400
在我国刑法学中,未成年犯罪一直是热门问题。近几年未成年的案发率在持续上升,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但是最近几年,有很多未成年人受到不良风气影响,走入歧途。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已经成为国家法制工作中的重要工作,本文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其法律规制进行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概述、法律规制及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或者审判的时怀孕的妇女,可不执行死刑,刑罚方式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罚金。
此外,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也是非常常见,例如在2010年,我国某城市破获一个故意杀人案件,虽然案子破了,但是民警并不是十分的高兴,因为作案嫌疑人的年龄仅仅13岁,这位未成年人在13岁时掐死其4岁半的弟弟,当时因为其年龄过小,被抓十天即释放。后续2011年14岁时,用刀刺伤6岁女童后试图将其溺死未遂,判处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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