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检务”背景下基层检察院检察档案开发利用现状分析
——以A院为例
2018-01-22张瑞霄
法制博览 2018年30期
张瑞霄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0171
一、“智慧检务”背景下基层检察院检察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
(一)诉讼档案加工利用程序逐年规范
在单位领导的重视下,在上级检察机关及当地档案局的指导下,结合单位实际情况,A院近年来建立了一系列检察档案加工利用制度,例如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借阅管理制度和档案保密制度等,对于诉讼档案的加工利用程序进行制度规范。
(二)检察档案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档案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形成了纸质档案与数字化档案的双套管理。A院目前已基本完成检察档案存量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了专门的诉讼档案管理数据库,开发了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将存储档案数字化信息的专用服务器接入院内局域网,实现了档案室与各业务部门档案数字化资源的共享。
二、“智慧检务”背景下基层检察院检察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
检察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基础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其中,基础工作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和档案编目与检索。档案的基础工作是开发利用的前提。目前仍存在少量案卷不能够按期移交、档案移交不完整的情况,此外,由于部分科室内勤不固定、档案归还意识薄弱等原因,还存在档案借出不及时归还的现象,这些都不利于档案的开发利用。
(二)检察档案开发利用方面的制度法规不健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文件应运而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