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法律文化资源创新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体验式教学*
2018-01-22赵继彬
法制博览 2018年30期
赵继彬
沈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辽宁 抚顺 113122
体验式教学法的应用,发端于上世纪的20年代,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逐部进入到中国,已经在部分教学范围内(如体育训练课程和艺术表演类课程)中得到效果较好的应用。这种“体验式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依据相关理论作为指导,针对教学具体内容创造一种环境或设计一些环节,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来引导学生亲身参与、感受、体察、反思所要学习的内容,从而生成体验,进而思考、感悟、内化,并最后构建属于自我的知识系统”的过程。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想摆脱“华而不实”的问题,努力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入脑入心”的要求,需要结合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际,加入体验式教学法。
一、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法律文化资源的一致性
首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与法律文化资源普法宣传活动在内容上一致,深度重合,同时民办高校师资等可利用的法律资源又相对匮乏,因此,依托法律文化资源提升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质量,是大力创新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的必要选择。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法律文化类资源要想实现普法宣传功能的有效发挥,也需要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相融合,真正让当代青年大学生深刻感受、理解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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