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2018-01-22卢庆兰
法制博览 2018年32期
卢庆兰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浙江 金华 321000
一、物业纠纷案件收案情况及特点
(一)案件数量大幅攀升
以笔者所在的法院为例,2014年之前,笔者所在的法院共受理物业纠纷类案件916件,2015年收案933件,2016年收案1295件,2017年物业纠纷案件收案数激增到3530件,2018年仅1到5月,收案数已达到1281件。
(二)案件类型以拖欠物业费纠纷为主、标的相对较小
在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受理的3392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有3374件案件是物业服务企业起诉业主要求支付拖欠物业费的案件,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99.5%。其他案件18件,仅占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总数的0.5%。此类案件的诉讼标的金额相对较小,多在万元以下。
(三)物业纠纷案件群体性较强,业主抗辩理由相对一致
物业纠纷案件呈现群体性较强的特点。有些甚至在一个小区内,一整栋楼的业主都是作为被告被诉至法院,且对未交纳物业费的理由都非常相似,基本都以物业公司未尽到其管理职责为由进行抗辩。
(四)业主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消极对抗较多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大都是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如房屋漏水、污水管道返水导致家中财物受损、电梯运行故障等。且业主反映的这些问题往往只有部分照片予以佐证,有些只有当庭陈述。
二、物业纠纷案件井喷式增长的成因分析
(一)物业公司及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概念认识不够
有些物业公司往往错误地认为自己只是负责“管理”小区及业主,而非“服务”,因此往往会有“重收费、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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