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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

2018-01-22姜雅琪

法制博览 2018年26期

姜雅琪

西南科技大学,四川 绵阳 621000

亲属间犯罪也具有一般犯罪的特征,不同的是,被侵害法益的被害人与行为人存在特殊的亲属关系,使得被害人对犯罪行为有更大的容忍度,另一方面,法律规定不明晰导致国家公权力不当介入到家庭财产犯罪中,容易使受保护的对象反而遭受二次伤害①。

一、亲属间财产犯罪的刑法规制

(一)我国刑法对亲属间财产犯罪的规制

1.亲属间盗窃犯罪

1948年颁布的《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是中国最早的关于亲亲相盗的司法指导意见,第一次指出将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作案同社会上的作案加以区别。随后,1985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亲属间盗窃作了说明,其中明确了亲属的范围以及可以将其范围适用于哪些亲属相盗的犯罪情形并指出了处理此类犯罪遵循的一般原则,但在1993年时这一司法解释被废止,直到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亲亲相盗的犯罪中,将被害人谅解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并对亲亲相盗和普通同类犯罪加以区别,如追究刑事责任时酌情从宽处理②。

2.亲属间诈骗犯罪

在2011年3月发布的关于亲属间诈骗的刑事犯罪司法解释中,将亲属范围限定为近亲属,其他用语及处罚原则与盗窃罪相同,同样考虑到了亲属谅解的因素,即使追究刑事责任也应当酌情从宽,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单纯的财产犯罪所采用了基本一致的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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