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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开展生态扶贫情况调研报告

2018-01-22叶桂芳蔡礼林

红土地 2018年4期
关键词:全县贫困户生态

叶桂芳 蔡礼林

2017年11月上旬,光泽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偕同县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水土办、河长办)、农业局(扶贫办)同志深入乡镇村和县直相关单位,开展生态扶贫工作专题调研。

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生态扶贫。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扶贫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先后完成了全县2017-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乡镇项目、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三个规划,并将“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内容纳入《光泽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利总体方案》;出台了《光泽县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了本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和绿水维护补偿考核实施方案,制定了发展林下经济、实施青山补偿机制、壮大药材和竹产业以及光伏发电项目等具体政策措施。

2.努力争取项目资金。近年来,林业部门向上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偿等资金共5560万元;水利部门争取各类水土保持补助资金5500万元,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绿水维护补偿;同时,县已成功申报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每年将获得中央和省里生态补偿资金2000万元。

3.推行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加大公益林管护。逐年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十二五”期间共拨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8800万元。二是加大饮用水源管护。在已建71.84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从2014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将县境内5.8万亩的“二沿一环”一重山以及各级饮用水源地的林地列为县级重点保护林,按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纳入保护范围。三是加大停伐林补助。向上争取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1652万元,从2016年起对55万亩天然商品林全面实行补助。四是实行商品林赎买。从2017年起计划用三年时间对重点区位商品林进行赎买,面积8万余亩,总投资3亿元;五是设立流域水质考核。在全县8个乡镇设立29个流域水质考核为重点,明确水质考核目标和分值,通过建设16个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和13个手工监测平台,实现对全流域水质的实时监控和跟踪考核。同时,将水质考核结果与壮大村财、促进脱贫相挂钩,对落实管护机制、达到水质标准的村(场)和乡镇,县财政每年各给予5万元的“绿水”维护补偿奖励,对27个贫困村再追加2万元的补偿奖励。六是实行烤烟用煤和紫云英种植补贴。从2014年起县财政每年投入150万元以上对烤烟用煤实行“限量差别化”补贴,禁止烟农上山砍伐木材;从2016年起对种植紫云英的农户实行县、乡和部门补贴,以减少农业使用化肥。

4.积极发展林下经济。近年来,县把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作为建设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与保护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扶贫,积极探索以林养林新途径,努力走出一条“不砍树也致富”的新路子,推动林农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一是逐步建立以杉城农民养蜂合作社为龙头,林+蜂、林+禽为主的林下养殖业;二是以承天药业为龙头,林+药、林+花、林+菌为主的林下种植业;三是以红菇、竹笋为主的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以生态休闲为主的森林旅游业等多种特色经营模式。培育承天药业“三凤花木”“仿野生铁皮石斛”“林下小野蜂”等31个示范基地,面积达63923亩。2017年全县林下经济经营面积70.93万亩,产值达6.4亿元,涉及农户数32195户,就业人数达62877人。

5.不断壮大药材产业。2017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培育壮大食品加工“1+3”产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以承天农林科技公司为龙头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形成“公司+药材基地+农户”的种植生产销售一体化药材产业格局。一是以福建地道中药材种植为主,创新国内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开发根容器林下中药材野生培育,从源头上保证药材质量,保持生物多样性,打造生态立体循环种植,“七叶一枝花林下限耕容器规范化种植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顺利通过国家工信部项目绩效评估。二是与中国医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中药研究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与南平农科所组建了华科种源公司做种源祖培繁育工作。承天企业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华重楼野生与人工繁育的品质比较研究”、国家工信部“多花黄精规范化种植及野生抚育产业基地建设”“福建泽泻规范化种植基地”“瓜蒌规范化种植基地”等9个国家级项目建设,还参与省中药饮片炮制工艺标准制定。目前已建立了50亩重楼种质资源圃,建成良种繁育基地247亩,林下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1050亩;三是在金岭工业园区新建中药饮片厂,开发中药材饮片加工,药食两用保健品生产。县政府提供优惠用地,在金岭工业园区规划150亩,建设一座中药饮片及食品加工综合性工厂,总建筑面积14万多平方米,总投资3个亿,建设工期五年(分二期),预计年产值约50亿元。四是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及“公司+基地+农户”等合作方式,与农民签订种植合同,公司负责产前种苗提供、产中技术指导、产后产品回收来保障农民的利益。2017年举办中医药知识讲座3场,中药材种植培训2场,积极组织药材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员、有意向种植的贫困户参训,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6.坚持发展笋竹产业。笋竹资源是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一体的重要项目,是农村扶贫开发的优选,已成为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一是建设竹业基地。近年来,全县每年完成竹林抚育面积15万亩以上,留养新竹约800万株,新建竹山机耕路900余公里、新建竹山蓄水池49个容量达1500立方米。二是用好惠农政策。取消竹材采伐规划设计和检尺服务收费环节;对竹子采伐除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外,不再办理竹材采伐证;对竹材及其制品暂停纳入凭证运输范围,停止征收笋竹育林金,仅此一项就减轻林农和企业负担503万元。三是注重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农户+合作社+基地”的竹山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经营大户通过租赁、联营等形式集约经营竹山,提高竹山管理水平。同时,还积极争取省财政部份贴息补助,配合金融部门启动竹林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全县累计办理竹林抵押贷款1.2亿元。

7.持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紧紧围绕全县打造国家生态食品城的目标,夯实生态创建基础,积极构建绿色发展崛起高地。去年我县已成功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命名,成为全市第一批获得国家级生态县称号的县市。目前,全县7个涉农乡镇全部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市级以上生态村占全县行政村比例高达99%,居全省之首。科学划定了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既充分体现县重点生态保护区功能,又为今后全县绿色发展留足空间。

8.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对划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贫困村实施最严格的保护,确保贫困村生态资源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审批制度,坚决杜绝新的污染源向农村扩散。2017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87个,其中为砂坪溪新桥、桔子洲滨水景观等多个重大建设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为优质、绿色和民生项目的加快落地提速增效。加强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督促乡镇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施,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9.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一是全面整治生猪养殖污染。累计关闭拆除可养区治理不到位和禁养区生猪养殖场95家,全县8家规模生猪养殖场全部通过环评、验收和安装污染在线监控设施,实现污染全过程治理,有效遏制生猪养殖面源污染。二是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寨里镇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县建设部门对城区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已修复武林北路、坪山片区等破损管网,完成华圣秀城等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支管建设和西溪、北溪污水管道清淤。加强对全县8条小流域水质的监测,完成全年小流域水质监测任务,水质均达到或优于相关标准。三是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督促圣农宰杀三、四厂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排放废水中COD、氨氮浓度降低到30mg/L和10mg/L左右,污染治理效果明显。督促指导全县4家机砖企业完成废气污染治理。加快圣农饲料四、五厂20吨大锅炉集中连片供热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安装除尘、脱硫设施。

10.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一是由光伏公司担保,刺桐红银行为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承担贷款5万元,在贫困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4240瓦,建成后前10年内每年每个贫困户可增加收入2525元;十年后每个贫困户可获得一个4240瓦的光伏电站,预计年发电量4240度,年收益可达3600元左右。二是由县政府出台《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的若干意见》,对扶持光伏产业发展明确给予政策扶持措施,2017年在县脱贫专项资金中按照30万元/村的标准支持庭燎、碗厂、杨里、双坑、古林、中坊等6个年财政收入5万元以下的贫困村,选择合适地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收益权归村集体。三是对有稳定收入的村,允许村集体适度投资光伏项目建设,收益权归集体,进一步增加村财收入。

存在问题

近年来,光泽县虽在生态扶贫工作中取得了成效,但也存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生态建设欠账多,需要治理的点多、面广,偏远乡村许多项目难以实施。二是贫困户融资渠道不畅。由于林权资产价值低,林木周期长,管理难度大,易受自然灾害毁坏,风险化解保障机制不全,银行顾虑重重。同时林权抵押贷款申请、评估、放款时限长,且手续繁杂,贫困户难以达到贷款条件,依靠林权变现脱贫较为困难。三是村级经济实力不强。贫困村村财收入渠道窄,投入生态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少。四是农民参与意识有待增强。一些贫困户缺乏广泛参与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

决策建议

1.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紧紧抓住当前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对我县生态保护、资源培育工程项目的有力支持。

2.多方筹措扶贫资金。在有效整合各项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补贴资金的同时,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采取独资、股份合作和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建设,提供劳务岗位,增加贫困人口的劳务性收入。

3.优先提供工作岗位。根据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年龄在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本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公益护林员工作,增加工资性收入。

4.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对中央、省、市安排我县的森林保护、资源培育项目以及生态项目建设等,优先安排给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加快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

5.拓宽生态扶贫资金补偿渠道。在中央财政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支持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要求,将水土保持补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偿、美丽乡村建设等涉及生态建设的项目资金整合,统筹规划,集中管理,精准施策,拓宽补偿渠道,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

6.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建立休闲景区、美丽乡村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置制度,加大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生态,发挥森林、休闲景区、美丽乡村的生态效益,贫困户用所有权入股分红,确保贫困户长期有收入,能脱贫,不返贫。

7.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探索适合各村发展的经营模式,增强村级自我造血能力,力争每个村至少有1个集体增收项目;督促每个乡镇培育2-3个生态脱贫示范点,达到脱贫精准、就业精准、见效精准的良好效果。

8.加大贫困群体扶志力度。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宣传扶贫政策和身边的贫困户自强不息、脱贫致富的典型案例,结合贫困户实际共同探讨脱贫计划,介绍稳定增收的渠道和产业,切实引导贫困户摆脱“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增强主动发展生产脱贫的意愿。

(课题指导叶桂芳系光泽县人民政府正处级调研员、县老促会会长,作者蔡礼林系光泽县农业局主任科员、县老促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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