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关系
2018-01-22陈沛涛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22期
陈沛涛
(610000 四川省公安厅警卫局 四川 成都)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者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二者对维护经济社会稳步发展都有重要的作用,对二者适用关系的探索,将更好的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一、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简述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知识产权法逐渐健全,形成了以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对推动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力,其更体现在社会公益性上,然而知识产权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开始“变味”,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不断出新,生产的社会化和社会竞争不断加强,逐渐开始出现了对知识产权侵犯的现象。
在市场经济体系建立的背景下,我国制定并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经济秩序,杜绝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活动。伴随着反不正当法的出现,反不正当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进行了有效的弥补。
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结合能够有效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奠定法律根基,从而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关系
(一)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障对象不同
对个人合法利益的保护是知识产权法保障的重点对象,而对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保障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障的对象,二者对于保障的对象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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