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
2018-01-22张日成
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2018年4期
■文/张日成 王 燕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贯彻“忠于党、兴企业、爱干部”的工作理念,坚持“放眼改革发展谋思路、围绕战略实施求实效、强化制度执行树权威”的工作方法,在长期的履责实践中,为企业和社会留下的基本印象。它是纪检机关政治素质、业务本领、作风及工作成果的综合反映,是纪检工作的生命力所在。
立得起 做党的忠诚卫士
一是政治坚定。企业纪检监察机关以对国家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真正认同,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世界眼光、党性原则、国家命运、人民利益为出发点观察形势、明辨是非。坚持搞好国有企业不动摇,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助力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让党的旗帜在国有企业高扬。
二是纪律严明。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忠实履行好党章和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制定出有实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严格用党纪国法的标尺衡量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力求标准不降低、对象无例外;认真监督执纪问责,协助企业构筑起党的规矩、纪律和国家法律三道政治安全防线;巩固和扩大“两个责任”落实成果,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维护企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作风过硬。主要表现为:敏锐,即从发现的问题中揭示本质;从个别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中剖析党的建设缺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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