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事故罪关系之实证研究
2018-01-22李林芳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8期
李林芳
(710061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陕西 西安)
一、讨论基础:对医疗事故罪审判实务的简单统计
(一)数据来源
我国目前尚缺乏类似美国“哈佛研究”的大型医疗实证研究,且笔者未能在卫计委官网等检索到全面的全国性数据统计报告,限于当前资料零星,故而选取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我们以“医疗事故罪”为检索关键词,将检索到的结果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归类数据统计和分析。当前,共有裁判文书1700余万份,经检索得出结果92个,排除无关案件后有效刑事裁判文书共计45例,重复2例,得样本43例。
不足之处在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建成于2013~2014年间,所检索数据多为近5年数据,文书不足以涵盖客观规律,为弥补此项补足,笔者结合在医疗事故罪10周年之际统计的1997~2007年间的11例裁判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即分析数据样本共58例。
(二)统计分析
1.医疗事故罪的鉴定率
整体来看,医疗事故罪案件的鉴定率为70.7%。在17个自诉案件中,经过鉴定的案件仅有7个,鉴定率仅为41.2%,在这7个经过鉴定的案件中,存在医疗事故鉴定的案件有2个。
2.医疗事故鉴定的参与度
在存在鉴定的41例样本中,医疗事故鉴定参与度最高,达25例,其中6例存在2次以上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在医疗事故罪案件处理中的参与度为61.0%。
3.医疗事故鉴定的采纳率
在25例存在医疗事故鉴定的样本中,鉴定意见的采纳率为88.0%。
4.医疗事故鉴定意见与定罪量刑
在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并最终审判的23例样本中,多依据鉴定意见“构成一级医疗事故”被判处刑罚,其中,有期徒刑在10个月到3年不等,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分别为9例和3例,仅1例宣告无罪,也就是说构成一级医疗事故的有罪率为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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