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基层服务”构建农业综合执法新模式
2018-01-21杨怀伟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综合执法队
中国畜牧业 2018年10期
文│杨怀伟(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综合执法队)
2018年1月,笔者所在的北京市房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摘牌转型,全员完整编制转型进入了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综合执法队,既在预料之中,又在预想之外,深切感受到了改革永远在路上。农业综合执法代替畜牧兽医、饲料兽药等专业执法大势所趋,每个执法人员和业内从业者都要跟上,同时也应该积极思考今后如何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十九大”宣布中国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新挑战,任重道远。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该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两会”后,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该方案明确提出“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新时代努力破解农业综合执法深层矛盾的坚定决心。
一、农业综合执法史回眸
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始于1999年,当时农业部开始在全国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整合执法力量,将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集中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果。
2003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成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启动的标志,《农业法》第十一章执法监督第87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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