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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的保护

2018-01-18张翼

中国经贸 2018年1期
关键词:范畴知识产权对策

张翼

【摘 要】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虽然现今我国国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一定的认识,也逐渐认识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应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实质性工作却一直存在滞后,并没有真正实现其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知识产权的内涵和范畴,然后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与问题,最后就应对对策发表了个人见解,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关键词】知识产权;范畴;現状;对策

知识产权,对寻常百姓来说,似乎有些陌生,它不像房产、汽车那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就以安阳扁粉菜为例,作为一道特色安阳美食,它在一些名店的配料和做法的隐秘性就折射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子。我们看新闻常听到的“独家报道”、“独家访谈”也都是知识产权保护的表现形式,只是我们平时不注意而已。近期,新浪微博新版用户服务使用协议中有一条为“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的条款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引发了“我的原创我不能做主”的疑问。关于这种知识产权维护的类似事件在我们周边时有发生,知识产权正逐渐成为一种全民共识,在我们生活的周边逐渐影响着我们对待知识信息的价值观念。

一、知识产权的内涵和范畴

知识产权,又称知识所属权,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与房产、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知识产权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期限性等特点。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范畴也在逐渐扩大和细化,但总的来说,还是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著作权,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我们在酷狗上听的音乐、在晋江文学城上看的小说和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上看的帖子,都属于著作权的范畴;二是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我们常见的发明专利、商标、货源标记等都属于工业产权。

二、现今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1.缺乏严谨完善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保护体系

从世界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态度来看,发达国家由于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为了获得知识的的“最大利润”,所以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深入到了各行各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发展中国家则普遍为了摆脱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长久以来主张对知识产权进行“弱保护”,因此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缺陷。我国虽然也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但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的追责与量刑细节设置仍相对简单,在刑事层面体系仍不完整。

2.民众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说:“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但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民众虽然已经开始逐渐了解知识产权,也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在个人行为上却仍然选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违法和守法在成本上的差距,由于知识产权的价格评估和交易机制的不合理,守法的成本往往大于违法成本,对利益的驱使使大部分人仍在选择侵权。另外,针对自己的知识产物,我国企业与个人的保护意识也不足,如很多人仅仅是选择给自己的作品加上“水印”,具体的保护措施和后续侵权追责则很少去实行。可以说,无论是对他人的知识产权,还是对自己的知识产权,我国民众都缺乏完备的保护意识。

3.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制度与现实不符

网络时代,很多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很快,并且由于越来越重视用户体验的反馈,因此往往需要不断的调整产品的设计与理念,以适应客户的需求。特别是在一些新兴产业,其更新换代速度更是要比传统产业快很多,有时仅仅半年的时间该产品就会被市场淘汰掉,但现在的专利审查制度由于要对现有的专利进行技术检索、审查意见等等,最快的也要30个月才能得到授权,这就造成了某些新兴产业更新速度远远快于专利授权时间的矛盾,使一些新产品实现不了其专利在当下的优势地位。并且,现今底层技术的创新是远远慢于新的商业模式的创新比重的,可能两种商业模式依托的底层技术是一致的,但其呈现给用户的商业功能却是多种多样的。在我们保护底层技术的知识产权时,对于互联网行业下的新的商业模式的保护却非常薄弱,这种制度与现实的不匹配致使很多新兴的、时效性强的产品与商业模式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三、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1.健全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体系,加强执法力度

要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就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而要建好这个体系,首先需要对刑法相关条文进行补充和修改,力争通过补充与修改,建立一个能够涵盖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类型的刑罚体系。并且就知识产权犯罪而言,我们无法预见明天会出现哪些新的知识成果,也无法预见明天会有哪些犯罪形式。考虑到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建立上时间较短,这时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避免出现新法律刚颁布,就出现新的犯罪形式而致使得不到法律的制裁的情况,增加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预见性。立法最终是为了执法,在立法上做到细致严谨全面后,就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充分发挥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职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在全社会形成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真正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效率。

2.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国民之所以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最主要的是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能力非常薄弱。为了能够使全民深入了解知识产权的功能和作用,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可采用以下做法:

(1)利用好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形式,设计一些兼具趣味性和知识性的公益广告在这些媒介上进行传播,使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具有广泛性。

(2)在社区、写字楼、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定期举办一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公益活动和公益讲座。

(3)增加对学生群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宣讲,在课程上补充增加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详尽地向学生灌输和传播知识产权的功能和作用,使祖国的未来一代具备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总的来说,要真正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必须在潜移默化的学习和实践中有意识的慢慢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

3.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

专利制度作为国家创新与提升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完善现有的专利保护体制已是大势所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有以下建议:

(1)调整现有的知识产权申请与审查制度,尽量加快从申请到得到专利授权的时间,使更新换代速度较快的产品在具有时效性时早一步得到授权。

(2)重点保护中小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微小企业具有贴近用户,敢于并善于创新的特点,因此,新的商业模式创新往往都来源与微小企业。在我国,互联网大企业复制微小企业的商业模式并使微小企业“荒漠化”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中国新兴商业模式的创新,因此,对微小企业的专利保护必须重视。

(3)希望能够设置一种新的专利保护制度,与现行的专利保护制度并行,这样,更新换代速度快的互联网行业就有了专门的专利保护制度,这与我国加快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是一致的。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创新,正是由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实体经济的发展才具有来了核心的竞争力和强大的活力。只有当知识产权保护像空气一样存留在我们的生活和生产周围,我们也才能迎来更多“知识的馈赠”,从而实现更便利、更优质的生活和工作。

参考文献:

[1]盛玉雷.塑造知识时代的公共法则[N].人民日报,2017-9-21.

[2]张媛. 探讨我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之原因[J]. 知与行,2015,(04):136-140.

[3]朱洪华,智世勇. 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原因和防范对策[J]. 法制与社会,2012,(03):66-6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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