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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低收入农户及其家庭劳动力的调查与思考

2018-01-18邓永红

当代农村财经 2017年12期
关键词:低收入

邓永红

摘要:近年来,湖北省赤壁市有效激发低收入农户家庭的内生动力,通过“真扶贫、扶真贫”,找准政策切入点,“量身定做”激励计划,有效破解增收瓶颈,增强了他们自主脱贫增收的信心。本文在分析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脱贫增收的路径。

关键词:低收入;农户家庭;脱贫增收

据《湖北农村统计年鉴2016》显示,赤壁市低收入农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数占全部调查人数的57.00%,是脱贫增收的主力军。近年来,湖北省赤壁市有效激发低收入农户家庭的内生动力,通过“真扶贫、扶真贫”,找准政策切入点,“量身定做”激励计划,有效破解增收瓶颈,增强了他们自主脱贫增收的信心。

一、赤壁市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的基本特征

赤壁市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主要分布在“官塘驿镇东南区、余家桥乡西北区、车埠镇西南区、茶庵岭镇南部、赵李桥镇湘鄂结合部、新店镇湘鄂结合部”6个重点片区及市定23个贫困村。这些地区大部分地理位置偏僻,土地相对贫瘠,交通比较落后,农田水利配套不齐,农业产出率偏低。这类群体家庭成员中,多有因灾、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卧床者,家庭的羁绊使得许多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难以外出就业,缺乏增收路径。概括起来,他们普遍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 文化、技能“两低”,就业增收“两窄”。

1.文化程度低,小学与初中文化占大多数。监测数据显示,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中文盲占14.5%,小学及初中文化占78.6%,高中及以上文化仅占6.9%(见图)。

2.劳动技能低,接受技能培训比例低。16—59岁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占比74.0%,60岁及以上占比26.0%,平均年龄为47.4岁。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重较少,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占比为22.8%,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比仅为11.3%。

3.就业面窄,多数靠农业自营和打零工谋生。从就业状况看,农业自营比重高,占从业人员的62.5%;其他为在二三产业中就业,占从业人员的31.2%。分行业看,就业人员主要分布在收入相对较低的行业,如农林牧渔业占64.2%、建筑业占11.9%、制造業占9.5%;在收入相对较高行业中就业比重明显偏低,如金融业、房地产业、教育业等占比微乎其微。

4.增收渠道窄,以工资收入和农业经营收入为主。2016年,赤壁市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0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分别为1998元、1882元,两者占比分别为37.0%和34.8%。

(二)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三缺”,医疗、教育支出“两高”。

1.缺资金,财产性收入微不足道。监测数据显示,有45.8%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认为,缺乏资金是家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财产性收入是低收入农户家庭收入最大的短板,财产性收入绝对值仅为107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仅为2.0%,其中利息收入、出租房屋收入等财产性收入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2.缺生产资源,持续增收困难大。低收入农户家庭大都生产经营资源匮乏,户均耕地面积仅4.2亩,户均农业固定资产原值仅2010元。从事非农自营的仅占全体户数5.6%,户均非农固定资产价值仅87.7元。

3.缺劳动力,就业不充分。15.2%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认为,缺少劳动力是家庭当年面临的主要问题。调查数据显示,这些家庭就业人口负担系数高达1.68人,明显高于咸宁市平均水平1.52人(2015年数据),劳动力就业不充分,超过一成的劳动力没有就业。

4.医疗、教育支出占比较高,负担重。监测资料显示,2016年低收入农户家庭重大支出事项中,大病医疗和子女上大学列前两位,分别占57.5%和15.8%,合计接近四分之三。其中14.3%的家庭中有人患大病,8.5%的家庭中有人残疾,平均每户就有0.64人健康状况为不健康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医疗护理负担较为沉重。平均每两户就要供养一个在校学生,教育负担较大。

(三)集体“依托难”, 转移“缺引导”。

1.村集体经济“底子薄”。村集体经济匮乏,不少村无土地、无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低收入农户无法依靠村级集体发展生产脱贫增收,缺乏持续稳定创收项目,村级经济仅靠帮扶资金很难持续达到10万集体经济年收入的目标。

2.外出打工“缺引导”。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多数以自发性为主。据资料显示,自发加亲友介绍占91.5%,通过政府及相关组织外出务工仅占6.7%。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主要是就近打工,其中在本乡镇内占比75.6%,在乡镇外务工只占24.4%。虽然外出从业平均收入明显高于在本乡镇内从业的平均收入近两倍,但照顾老人、病人、小孩等家庭事务的羁绊,加之没门路、缺引导,以致区际间流动性不强(见表)。

二、赤壁市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的期望

监测数据显示,赤壁市现阶段接受过扶贫项目帮助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仅占18.6%。这类群体对扶贫项目诉求较为突出,他们最希望得到的扶贫帮扶项目依次是种植业、医疗救助、技能培训,占比分别为30.3%、23.9%、13.7%。

(一)期望合适的产业项目落地。发展产业是提高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举措,产业项目对于促进农村居民及有劳动能力贫困人群增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面对现阶段“村级项目落实难,贫困人群对接难”的状况,这类群体迫切期盼扶贫产业项目能早日在家门口落地,让他们有“用武之地”,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期望就业技能提升。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最希望在特色农产品种植方面与养殖的技能上得到业务培训。目前,各个经济薄弱村都在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农产品种植业。而要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种植技术是关键。他们希望培训到村里、技术指导到田头,不断提高他们脱贫增收的能力。

(三)期望有效的社保措施兜底。农村贫困人群抗风险能力弱,依靠自身难以摆脱来自家庭成员的重大疾病、照料老人、子女上学等各种家庭羁绊,没有外力的扶持,脱贫增收难上之难。赤壁市新店镇官仕坳村一户人家,家中5口人,户主患病无法劳作,土地交给别人耕种,3个小孩都在上学,虽然免除了学杂费,但小孩上学的生活费和家庭支出依然难以解决,靠妻子在外打工取得收入只维持家庭基本生计。赤壁市还有不少这样的家庭,他们迫切需要低保、医疗、教育补助等社保措施同步实施。

三、低收入农户家庭增收脱贫的路径

低收入农户家庭增收需要“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相结合,既要扶贫,更要“扶志”、“扶智”,祛除“等、靠、要”的观念。

(一)注重产业引领,多种途径促进项目对接。

1.统筹产业项目布局,精准确定特色产业项目。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市级要统筹规划特色产业布局;乡镇要因地制宜发挥资源比较优势,既要符合当地特色农业總体布局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又要考虑规模效应,充分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统筹安排好特色产业的布局,搭建好特色产业项目发展平台,同时,指导村级集体选定适宜本村发展的产业项目与规模,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千方百计吸纳有劳动能力贫困人群就近、就地就业。

2.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实现产业项目与贫困人群有效对接。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行“基地+农业龙头企业+贫困户”、“农民合作社+企业+贫困户”、“专业大户+贫困户”等合作模式,以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订单帮扶等方式,探索“建档立卡户直补扶贫资金”作为股金,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与低收入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人群劳动力就业,带动他们增收。

3.加强产业扶贫资金整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有效性。统筹整合扶贫资金、涉农资金及社会帮扶等资金,完善扶贫领域资金管理流程与方式,既要明确资金分配原则,又要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扶贫资金要优先投入经济薄弱地区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配套急需的项目,解决产业扶贫的基础性问题;扶贫产业项目一经选定后,资金要按项目进展精准投入。同时,加强督查,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现产业扶贫项目与有劳动能力贫困人群的精准对接。

(二)精准落实培训,多种手段提升发展能力。

1.持续推广农技培训。要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项目,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能手,通过“传、帮、带”对接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开展特色产业日常管理与技术指导。乡镇农业科技服务站要适时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对经济薄弱村特别是农村贫困人群劳动力,农科专家、农技指导员要定期培训到村,指导到田头、到户,提高其生产技能。

2.大力开展职业培训。要依托本地传统产业特点以及资源优势,本着“实地、实用、实效”原则,开展靶向职业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让每个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劳动技能。

3.积极拓展创业培训。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家庭成员参加,有针对性地拓展创业培训和实训,以培育懂技术、会经营、有一定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方向,为他们免费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服务,提升其发展能力。

(三)强化保障与救助,多种举措减轻其家庭负担。

1.落实政策保障措施。要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管理,设置村级公益性服务岗位,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贫困人群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实现照顾家人、在家门口就业增收“两不误”;对各类企业招用贫困人群劳动力缴纳的社保费用,应给予全额补贴,减轻企业用工成本,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群劳动力就近就业。

2.完善资产收益帮扶。要完善扶贫资金管理,适时实施扶贫资金直接投入长期收益项目,以资产(或资金)折股量化,优先安排有劳动力困难家庭参与收益分配(或入股分红);要规范实施流程,切实做好投资项目选择(如高效设施农业、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设备、光伏发电、休闲旅游等成熟项目)、资产确权以及资产收益分配工作,确保扶贫资金长期稳定发挥效益;要利用扶贫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源利用、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带动贫困人群增收。

3.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对因病因灾等造成“支出型”有劳动能力困难家庭,要优先提供医疗救助,酌情提高二次报销比例,有效减轻他们“支出型”贫困的程度;对有劳动能力困难家庭的子女教育,要优先提供教育资助,在免学费的同时,优先给予生活补助,杜绝因生计问题产生的辍学,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同时,要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及早救助的机制,加大临时救助实施力度,逐步提高临时救助标准,重点帮助有劳动能力困难家庭及时解决“突发性”、“急难性”等特殊困难,避免生活陷入深度贫困。

(作者单位:湖北省赤壁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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