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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政务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8-01-17孟昱煜

中国信息化 2018年1期
关键词: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网络安全

孟昱煜

一、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

(一)概念

电子政务就是政府利用现代化信息通信技术转变传统工作模式,建立一个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部门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网上信息共享。高效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

(二)现状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由于信息技术相对落后,东西部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电子政务起步要晚得多,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最开始是从一些行业的管理部门建立起来的,全部依赖于政府的鼓励与推动。不过近年来已取得初步成效。我国政府建立信息高速公路实施的计划,金桥工程、金关工程、金卡工程这三金工程为代表的多项工程都取得了重要性突破,网络工程建设在各地也都初具规模。各区域的政府部门建立了属于自己的专门网站和主页,利用这个平台向公众公开政务信息,甚至有的部门已经能够在线服务。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在2006年的《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发布后开始新的阶段。从以前覆盖全面的政府业务向与提供为人民服务业务转变,加强服务平台的要求,为人民办事提供便利性。2017年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对31个省区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从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以及在线服务成熟度电子政务4个方面进行了评估,虽然部分省份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但从侧面反映出省域电子政务发展的方向(见表1)。

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缓慢,统一的电子政务评估体系尚未形成

截至目前,我国有了一定基础的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脚步也逐渐加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许多不足。统一的评估系统尚未建立,还是依靠以前看资金多少、设施是否先进等来评判,在这样落后的评判标准下各个系统的电子政务体系无法有效识别其需要加强的方面,认识不到自己的不足,也就导致发展缓慢。我国虽然对发展电子政务有一定的规定,可并没有全国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这样很容易造成电子政务建设时的重负工作,不利于夯实电子政务的根基。

(二)电子政务存在安全隐患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包括信息的有效性、有用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控性。

要保证网络所录入的信息是否是正确可用的、是否是完整无缺的、是否具有权访问权限来限制访问人员。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的基石。而政府网络信息一旦被攻击泄漏,必会导致社会动荡,不利于国家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会泄漏国家机密。所以电子政务的安全方面需要被特别关注。

(三)政务信息化普及教育滞后,公务员信息化素质有待提高

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化不够重视,并没有真正了解政府上网的真正含义与所发挥的作用。政府上网流于形式,信息流动过于被动。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政府上网变成了一项机械的任务,只要完成即可,上网数量达到规定的时限即可。这主要表现在政府网站内容过于陳旧、网页更新、频率非常低、与群众缺乏必要的互动,信息流动性差。而且,网页间的连接渠道不畅通,没有充分发挥网络的优越性。出现了政府网站形式化的现象。

而且,电子政务事业不是一项简单的政府工作,它涉及的领域涵盖了全国的各个方面,因此,进行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建设需要的不是单一人才,而是需要既懂计算机信息技术方面的知识又能做好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对于电子政务的信息工作者要求具有信息类知识、项目管理类知识、公共管理类知识,还应具有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学习创新能力。目前,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建设过程中从事信息管理工作的人员并非计算机专业科班出身,管理学科专业的人占多数,管理人员的计算机水平仅限于常用的基础软件的操作,对于专业性强的计算机维护知识了解较少,对于最新的信息技术不闻不问,管理工作时常处于被动状态。我国的政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建设稳定前进。

(四)保障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远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化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我国目前是存在一定数量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可是除了2013年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改之外,其余的都保持原样,社会需要发展才能进步,尤其是在网络发展如此迅速的时代,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也要紧跟时代的步伐。电子政务信息在信息的产生、转移、保存、利用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威胁信息安全的漏洞,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考虑到每一个可能的漏洞,不健全的法律环境会导致与网络安全有关的犯罪活动频发。

(五)经济实力薄弱制约电子政务发展

2016年2月2日,网络安全专项基金捐赠仪式在北京举行,这意味着我国有了首个网络安全专项基金,对于我国信息安全事业的推进提供了经济支持。我国大部分的电子政务建设其资金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从我国现阶段的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分配现状来看情况不容乐观,从投入总量来说,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占地方财政投入的比例偏低,即使是经济发展情况占优势的东部省份,电子政务的资金投入也不多。而投入资金的分配中,又看重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忽略软件建设的重要性。任何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缺少资金的投入,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化发展无法快速得到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工作人员招募、信息技术的研发、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无一不需要资金的支持。

三、解决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管理体系

我国目前电子政务的现状需要借鉴电子政务发展先进国家的经验,建立起一个健全的管理体系来要求各部门按规定完善自己的政务信息平台。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约束。建设电子政务的过程中,应以政府整体利益为中心,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

(二)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在一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首先,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每个环节都需要确认签字。其次,选购设备时要经部门批准,并且所选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私自更改标准。再次,定期对系统运行进行维护,并记录出现的问题。然后,确保信息系统环境的安全。最后,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控制,防止信息的泄漏。

(三)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建设科学高效的政务队伍

专业人才在政府进一步发展电子政务的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电子政务发展而相关专业人员培养跟不上其发展的脚步,导致大家对信息系统产生误解,不被认可。因此,政府应加大对相关人员从业素质的培养,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信息技术、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信息类知识,以及信息管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并定期对系统运用人员进行更新教育,紧跟电子时代发展的脚步。同时也要对非电子政务从业人员普及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基础知识,改變传统的工作模式,让尽可能多的人能满足电子政务时代的需要。

(四)加快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

我国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更新速度慢,更新周期长,难以适应当前的实际发展需要。且立法具有通用性但不具备针对性,而且立法前瞻性不足,对于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考虑不到位,只能通过事后修补来纠正。为了推动我国的信息安全法律建设,需要多方面的持久努力。

可以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像2014年非洲联盟的《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公约》、日本的《网络安全基本法》、美国的《2014 年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2014年国家网络安全保护法》、《网络安全人员评估法案》、2015年的美国《网络安全法》等。同时应当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出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安全法律来完善我国相关法律体系。

(五)国家应重视电子政务的发展,拓宽筹资渠道

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使得政务部门信息化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赶上时代的步伐,更好更方便更快捷的为人民服务,我国应该重视电子政务的发展,投入充足资金来改善这一方面的落后现状。降低劳动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同时,也应该拓宽筹资渠道,不要一味的等待政府资助。可以考虑政企合作等方式,为政府部门取得资金支持来发展电子政务。

四、结论

电子政务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同时,作为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电子政务的发展在向前迈步的同时也要反思过去欠缺的地方,发现由于思维受限而可能遗漏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确保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电子政务概述、存在问题、发展对策等方面,以期能够促进电子化政府踏上高效、健康的轨道,服务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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