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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发展视野下农村宅基地入市增值收益的均衡分配

2018-01-17杨丽霞苑韶峰李胜男

理论探索 2018年1期

杨丽霞+苑韶峰+李胜男

〔摘要〕 宅基地入市流转可能导致土地用途管制下不同区位土地权利人利益分配不均以及地方政府与农民集体土地收益失衡。发展共享理念要求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根据不同参与主体的作用按照市场、政府和社会三种并行不悖的机制类型来调整和改革分配模式:厘定参与主体及其界限以实现参与性共享,完善政府收益分配调节机制以实现矫正性共享,重塑社会对收益分配的保障机制以实现补偿性共享。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下的收益均衡分配机制能够增强农民在分配过程中的获得感,破除区域增值收益失衡障碍,均衡政府和农民集体的土地收益,进而贯彻与实现在发展中保障与改善民生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乡村振兴。

〔关键词〕 宅基地入市流转,增值收益分配,共享发展理论

〔中圖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8)01-0092-06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根本路径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瞄准关键环节,抓好重点任务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把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作为主线 〔1 〕。据农业部调查推算得到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的集体建设用地共有3.1亿亩,其中宅基地总面积为1.7亿亩,约占集体建设用地的54%。宅基地作为占比面积最大、受众最广的集体建设用地,承载着农民及村集体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其入市流转必然引起重大的利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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