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理与讲法
2018-01-13卓泽渊
21世纪 2018年1期
关键词:法律

卓泽渊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教授
要给“讲理”下一个书面的定义,也许比较复杂。如果用通俗的话说,那就简单多了。“讲理”就是明白道理、服从道理、坚持道理。
按说具有正常理性的人都能明白道理。但是,人世间就有那么一些人似乎就是不明道理,甚至永远也不明道理。他们不仅不明,而且还有各种歪理邪说,这就更令人愤怒了。有时真恨不得揍他一顿,呵呵,如果是这样就是我不明道理了。一个明白道理的人怎么可以揍人呢?揍人也不会把别人揍明白呀。要是把别人揍傻了,岂不是让人永远不明道理了。最可悲的是傻傻地揍人,结果把自己“揍”傻了,被法律追究了,那就更不值当。看来,对于不明道理的人,始终给他讲不明白道理,也还不能揍他,那就只能让他不明白了。他不明白,不害人也就罢了。要是还要害人,也就真害死个人了!
让人明白道理难,让人服从道理更难。有的人其实不是不明道理,而是明知道理,却不愿意服从。原因何在?因为他舍不得自己的利益,其实往往都是私利。为了私利而不顾公义,想来多少有些令人不齿,但是,这种人也不鲜见。在有些人那里,利益远比认识更为重要。如果说因为误解会不明道理,因为私利更可能歪曲道理,最后是委屈道理,也就不会服从道理了。
明白道理、服从道理,当然很难。与这二者相比,坚持道理就更难。因为坚持道理有的是为自己,有的是为别人。那种为自己坚持道理还算容易,为了别人而坚持道理就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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