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李白的剑术很一般

2018-01-13张发财

百家讲坛(蓝版) 2017年11期

◎张发财

在古代,佩剑是一种身份象征,剑并不独属武夫,文人也可佩剑。而真正使用它的文人中,李白比较知名。

《新唐书》中说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不过诗人有个毛病,就是总会妄想自己文韬武略、独霸武林。李白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他在自我陶醉和自我催眠中嗨到无以复加,又因自身影响力和宣传发展出一众拥趸,俨然公众剑神。

李白的自我宣传手段主要是诗。《全唐诗》收录的李白的近千首诗中,除去地名,出现“剑”的次数有103次之多。而最能造成公众对他剑术凌厉、凶猛的印象,莫过于这两句诗:一是“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二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然而前一句说的是荆轲,后一句说的是燕赵侠士,与李白没有任何关系。“十步杀一人”也不是他的原创,而是出自《庄子》:“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然而这些诗深入人心,读者不求甚解,最终在读者心目中作者变成了主角。

李白说自己“一射两虎穿”“转背落双鸢”,也曾说自己“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他的粉丝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也说他曾手刃数人。但此事可信度极低,开元年间天下太平,当街行凶还大肆宣扬,于情于理都很荒唐。《唐律疏议》中载,杀人要被砍头,像李白炫耀的那样杀人,脑袋都保不住。

可能李白少年时参与的斗殴只是治安案件,口头教育就放了,只不过诗人嘴硬,诗中频频出现“杀人”。其实,那个时代的诗人都喜欢谈杀人,就连杜甫这种老实人也说过“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只不过杜甫没有受过专业武术训练,只敢“夜雨砍春韭”。……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