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书生不许乱上书
2018-01-13余少镭
百家讲坛(蓝版) 2017年11期
◎余少镭
乾隆十九年(1754年)十一月,福建兴化府仙游县生员李冠春跑到福州,拦了福建巡抚钟音的轿子,投递条陈《济时十策》。结果钟音不但将他抓起来审讯,还派人到他家中掘地三尺,看看有没有其他违禁书稿。
按大清律例,“生员不许一言建白”。书生的这些改革方案,在统治者眼里,自然是荒诞迂谬的。不过,仅限于此,李冠春可能还不至于死,要命的是,他踩了雷区,提出“请改明季衣冠”。
这么一来,李冠春人头落地就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李冠春献策被诛案在《清代文字狱档(增订本)》中仅有四个相关档案,案子虽小,但为此案上折子的,全是省部级官员。也就是说,在乾隆朝,思想钳制并不仅仅是文宣系统的职责,军、政、学皆责无旁贷,地方上出了坏分子,几套班子都没有好果子吃。乾隆在上谕中,借警告陈宏谋(钟音的前任)敲打了那些对异议分子不够重视的地方官。
其实,两年前李冠春就曾将《济时十策》呈送过陈宏谋,但原稿中并无服色、河决诸说,所以陈宏谋没有当回事。但乾隆认为,以陈宏谋的为人,即便有此等荒谬之语,他也不会将李冠春怎样。这一点,乾隆倒也说得不差。陈宏谋是一个以清廉、爱民出名的名臣。
在乾隆心目中,因为陈宏谋未能及早发现苗头,放纵了李冠春,才导致他越走越远。说到最后,乾隆对陈宏谋亮剑了:下次再不忠诚不老实,就别怪我无情了。
这么一来,那些封疆大吏,谁敢不盯紧治下不肯安分守己的知识分子们,把所有不稳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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