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贯机械通气治疗重症支气管哮喘的效果
2018-01-13张志俊
张志俊
(江苏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重症医学科,江苏 常州 213300)
重症支气管哮喘作为支气管哮喘疾病之一,临床爆发概率较高,极易出现反复性喘息、气促、咳嗽以及胸闷等症状,严重的甚至会致死[1]。笔者为了探究最佳治疗途径,选择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收治的21例重症支气管哮喘患为研究对象,施以序贯机械通气治疗,效果较好,因此作出如下汇报。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7月~2018年7月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收治的重症支气管哮喘患者39例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确诊,负荷中华医学会呼吸分会提出的危重型支气管哮喘判定标准。通过随机分组法将其分为观察组21例和对照组18例,其中,对照组男11例,女7例,平均年龄(48.45±12.66)岁,平均病程(2.01±1.32)年;观察组男13例,女8例,平均年龄(47.37±11.82)岁,平均病程(2.13±1.12)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接受有创正压通气治疗:气管插管,构建人工气道,取PB840呼吸机行有创机械通气,若患者自主呼吸可以协调于呼吸机,取SMV+PSV呼气模式,频率:每分钟10次~14次;潮气量:8 ml/kg~10 ml/kg;吸气时间:08s~1.2s;吸气压不足25 cmH2O;PEEP:0 cmH2O~4 cmH2O;PSV:10 cmH2O~15 cmH2O;若存在人机对抗、丧失自主呼吸的情况,取A/C模式,停用安定后,行SMV+PSV模式,结合患者血气、生命体征,对呼吸模式、参数进行合理调整,通气1 d~2 d之后,若患者血气改善明显,采取PSV模式,PSC水平控制在8 cmH2O左右即可,若患者呼吸稳定维持时间超过6 h,可以撤机。
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患者的基础上接受BiPAP通气治疗:患者有创通气1 d~2 d之后,若血气改善明显,将气管插管拔除,使用面罩连接,对患者行BiPAP通气,取S/T模式,结合患者的实际呼吸情况,对吸气压力、吸氧浓度进行调节,待患者病情缓解之后,逐渐减少通气时间,并降低吸氧浓度以及PSV水平,直至撤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