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剥离办教育职能:问题与对策
2018-01-10郭晗曦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郭 勇,郭晗曦
(信阳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国有企业剥离办教育职能:问题与对策
郭 勇,郭晗曦
(信阳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作为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国有企业剥离办教育是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从1993年到2007年国有企业剥离办教育职能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改革。2016年,时隔10年,深化改革重新启动。在对国有企业剥离办教育职能的历史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文章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深入思考现阶段国有企业剥离办教育职能的问题,提出了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剥离办教育职能的对策建议。
国有企业改革;办教育职能;对策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习近平总书记连续3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上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随后国务院发布《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国发〔2016〕19号)文件,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重新启动。所谓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指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国有企业承担了诸如建立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等社会职能,其中,关于国有企业办学校和医院,自20世纪90年代到2007年,已经进行了初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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