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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大海(三)

2018-01-09寇挥

小说林 2018年1期
关键词:小说

约翰·霍克斯的《食人者》是我惦记了二三十年的小说,它一直保存在我的意识中,酝酿发酵,变醋成酒,五花八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了,在德国本土有一个叫西善道夫的人要把德国从“外国入侵者”的占领中“解放”出来,具体的实施方案是把一个名叫利维的经常骑着摩托车巡查以防止暴民暴乱的美国监督员杀掉。西善道夫发动疯人院的疯子们,杀掉那名美国摩托车骑手之后,要把他的身体分而食之——这多么像是发生在中国周武王时期的神话传说,武王带领八百壮士在渭河南岸与一条龙遭遇上了。许多战士被龙吃掉,周武士带领壮士奋力与龙搏斗,最终用长矛和青铜宝剑战胜了龙。他们把龙切成碎块,用一口大鼎煮了,命令每一个战士吃下去一块。要想彻底战胜敌人,尤其是那带有神秘性的敌人,就得把它吃了,吃了以后,它就永远不会翻身了。约翰·霍克斯的小说还有《第二层皮》《情欲艺术家》和《血橙》,其令人吃惊的奇思异想,尤其是《血橙》,更是值得细心研读。

黑色幽默流派还有一位重要的小说家库尔特·冯内古特。《猫的摇篮》这部不太长的长篇小说我看得比较早,当时由于我对法国新小说派的罗伯—格里耶十分痴迷,对于这样一位带有科幻色调的小说家的小说难以重视起来。今天看来,他小说中的科幻成分,可以说是主体的架构,我已经没有当年神经质的反感了,与巴思的科幻主体,尤其是《羊童贾尔斯》中的巨型计算机的运用相比,冯内古特的科幻应该是一种高智慧的自然科幻,而巴思还停留在人工科幻阶段。《猫的摇篮》中的原子弹之父在临终之际还发明了能够使江河湖海冻结的“九号冰”,他的三个子女继承了他的这份遗产。长子弗兰克因此为自己在大洋中的一个岛国换取了科学发展部部长的高位。此岛国不但有一个总统,还有一个精神领袖,后者创立了一种新宗教,能够把岛国民众的饥饿贫穷提升为一种艺术。总统因为患病不堪忍受痛苦,用“九号冰”自杀,结果使这个魔界法宝扩散到了世界各处,世界末日降临了,只有小说里的小说家本人和少数一些人得救。看来冯内古特是把小说家作为未来世界的救世主对待的,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什么都消失了,只留下了小说家们的小说。

《五号屠场》中的主角比利被抓到了一个叫特拉尔法马多的星球上,被装进展馆里的特殊材料制造的笼子里展览,与他同时待在笼子展览的还有来自我们这个地球的一个光彩照人的女明星——想像力乃真正神明,这是毫无疑义的。马洛和歌德的《浮士德》中人魔狂欢的山上,魔鬼从古希腊召唤来了世界历史上最美的美女海伦,浮士德完成与古代美女结婚的梦想,还养育了一个拜伦一样的儿子——多么辉煌美丽的想象!假如这两位文学天才把浮士德与海伦的床笫生活尽情渲染一番,写出能够与人类世界的最高智慧者与身体容貌最美丽者相媲美的龙飞凤舞,那将是对人类精神世界的又一大丰富、不朽的贡献。《时震》中时空统一体出现了弹缩灾难,导致的“时震”把宇宙震到了十年前,每个人都得重复他从十年前开始的一模一样的生活——这种重复生活将是比死还难以忍受的巅峰折磨,你会知道你未来的每一分钟会干什么。这是对于人类惩罚的最高级别的监禁,把你监禁在已知的未来之中,生不如死。冯内古特的短篇小说《石化的蚂蚁》似乎比他的长篇更有深度,把人类专制史描述得令你身临其境,毛骨悚然。

我早就想转移到对美国南方作家群的分析上来,可是黑色幽默的作家群体过于强大,我又不能越过在我心目中占有较高地位的作家,便迟迟地滞留在上一个章节之中了。弗兰纳里·奥康纳的《慧血》使我不期然而然地联想到了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两部小说中的主角似乎有基因遗传关系。前者出版于1951年,后者是在前者出版一年之后出版,出生年月相差一年时间。两部小说都好像是按照严格的戏剧“三一律”结构的,固定的地点,有限的时间,人数不多的人物,主角只有一个。《慧血》中的年轻人海尔士·莫兹是个退役军人,他在年龄上比中学生霍尔顿年长成熟,他肩负的任务就要沉重一些,他是乡村牧师的儿子,厌弃了原有的基督教,创立了自己的“没有基督的宗教”。这是个怪人,一个孤独者,非兽即神。这个年轻的退伍军人为他创建的新的没有基督的宗教发展了一群怪异的信徒。一个白痴少年从城市里的博物馆里偷来了一个远古侏儒标本,他把它交给了教主海尔士·莫兹。这个标本没有死,还具有暗藏的生命,这成了这个新教的新基督。一个冒充瞎子的传教士的女儿爱上了海尔士。还有一位冒充成海尔士的骗子利用这种没有基督的宗教行骗,被真人海尔士在一座平顶的小山上撞上了,他用他刚买来的破烂老爷汽车把对方撞死,抛到了山下的稻田里。海尔士杀了人——不管人家是什么样的骗子,你也没有权力杀害对方。此后,海尔士的日子便到了末日到来前的最后阶段。他在那个冒充瞎子的传教士的屋子的黑暗中发现了瞎子睁着眼睛在夜晚的一切行动,传教士的女儿要把身体献给他,遭到了拒绝。他哪儿还有心情做爱,他用石灰把自己的眼睛腐蚀瞎了,给自己的鞋窠里盛上碎玻璃和尖石——如此惩罚自己也难以使自己内心平静,对于杀人的恐惧豹爪一样抓挠着他的心。他成了真正的瞎子,掩盖了他杀人的事实,但他没有丝毫的真瞎子生存的技能,最后被警察的警棍殴打,跌落到了阴沟里死了。“慧血”指的是原罪,每个人从基因里带来的罪,必须经过忏悔救赎的罪。把这部小长篇与塞林格那也不算长的十五万字的《麦田守望者》比较分析,我们发现海尔士显然比霍尔顿复杂深沉得多,如果说《麦田守望者》是一部童话,那么《慧血》便是一部黑色的童话了,在这里奥康纳所暗示给我们的宗教显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宗教,没有基督的宗教也许便是普遍宗教,泛宗教。海尔士完全没有理由杀死那个冒充他的骗子,他杀死他,是想验证什么呢?人为的宗教无论是哪一种,到底哪个才最接近真正的神明呢?人没有能力和权利创建宗教,人为的因素决定了人为的宗教的欺骗性质。神明从来不需要人来维护,更无须人为他创造教义和规章制度。人在自然界中,便就在神明关照之下,人的生命本身就有神明的神圣性。人只需要自然地生存,便就体现了神明的意志。

卡森·麦卡勒斯也是一位重要的南方作家。她的《心灵是一个独孤的猎人》把四位生活中没有希望的人集中到聋哑人辛格那里去倾吐心底里的希望与绝望,关于他们自己未来的计划与梦想。可以倾吐,可以倾听,可是双方的信息丝毫也不能抵达——这样一个结构本身就到达了文学的形而上階段,不管这部小说行文好坏,细节描述如何,结构安排如何,它都是一部值得掌握和学习的小说典范。鸡胸驼背的罗锅李蒙也许是在来到爱密利亚所在的小镇之前受到了正在坐牢的爱密利亚的丈夫恶棍马文的指示,小说没有交代,我们只好从上下文推测了。罗锅李蒙作为亲戚住进了爱密利亚的家里,从外人的眼光看来,他比她的丈夫与她的关系还要亲密,他几乎成了这个身材高大、结实强健的女人生活的惟一理由,她活着的目的便是照顾他,侍候他,他与她虽然不是夫妻,但比夫妻还要恩爱。可是大恶棍马文回来了,他一出现,就在李蒙的心理上引起了原子弹样的爆炸。他把马文的坐牢看作英雄壮举,你看看某某坐过牢,这是钦佩,也是羡慕,更是恨不得把对方当成他的领袖,带领他去打一座江山,将来坐了天下,他便是开国元勋。马文回来的目的是与妻子爱密利亚决一胜负,较量大战之中,关键时刻,罗锅李蒙飞鼠一样飞扑过去袭击爱密利亚,这个健壮高大的女人因此大败,马文与李蒙席卷了她的财物,还砸了她的咖啡馆,扬长而去。在这里李蒙的行为看似悖谬怪诞,实际上有其合理性。恐惧是导致李蒙反戈一击的根本原因。坐过牢的犯人——这样的光环闪耀着光芒,这种不要命的人有可能杀了李蒙,而他与他联手合作,打败爱密利亚则没有丝毫的危险存在。她毕竟是个慈善的女性,还没有把自己锻炼成凶恶的罪犯。这篇小说看似充满哥特味的传奇,实则是一则寓意深刻的象征寓言,它用简单的三个人物涵盖了人类关系结构的所有变形类型。两男一女三个人物,他们之间关系的演变转化,可以适用于人类的大小各个方面。比如一个民族占领了另外一个民族的土地,被占区的民众与占领者的关系大概就是马文与李蒙的关系,爱密利亚代表的是这块地域自身——还可以把这样的三人关系套到人类历史的方方面面,都会体现出它的永恒不变的价值。还有一个叫雪莉·杰克逊的女作家,写过一个叫《抽签》的短篇小说,运用部落寓言方式解释群体与个人的关系。春天来了,深耕开始了,之前要用一个活人献祭神明,村子里的古老方式是抽签。当许多家庭中的一个家庭抽到献祭签,这个家庭还得决定再抽出那唯一的一个牺牲。在这严酷的选择面前,人的自私本能得到了最好的诠释。没有人会为他的家庭考虑,他只为自己的安全牵挂。当这个家庭的母亲抽到了那个牺牲签,其他家庭成员不是悲伤,而是庆幸自己得以幸免,第一个朝母亲抛出沉重圆石的竟然是母亲的孩子们,村人一起动手把母亲砸死……这篇小说可以为上面那篇小说找到极好的注脚。

在美利坚这片文学的大海之中还有很多我阅读过的小说,比如乔依斯·卡罗尔·欧茨,她多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这也说明她在美国小说中的实力派地位。我感觉她与加拿大的阿特伍德、门罗十分接近,她们的小说关注的问题,处理的题材,构思上的现实化、生活化倾向都是大体一致的。欧茨的《他们》中的核心人物是母亲洛雷塔,少女时代她与一个少年相爱,把这个少年偷偷带到她的卧室过夜,翌晨那个少年竟然被她的哥哥開枪打死了。她去买枪的途中与一个警察相遇,他跟她来到现场,当着那脑浆迸裂的少年的尸首,他强行与她做爱,实际上也就是强奸吧,她怀上他的孩子,只好嫁给了他。不幸的是,这个警察后来失业了,入伍上了战场,退伍后,到工厂做工,被机器砸死,她成了寡妇,又嫁给一个开卡车的司机。她的儿子对于这个家有的只是恨,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生活炼狱般苦难,没有希望。他参加暴力组织,打死了警察,由社会的受害者变成了残害他人的恶势力。女儿遭受继父殴打,还是少女就成了娼妓。好在她到夜校学习,爱上了有妇之夫的授课老师,拆散了人家的家庭,自己成了老师的太太……这样内容的小说显然距离崇高的文学还远。她的《奇境》《我生活的目的》的内容还没有《他们》的级别高,低俗平庸。一个叫杰西的年轻人,他的父亲因为经营的产业破产而枪杀了他怀孕的妻子和三个儿子后自杀,杰西是唯一幸存的孩子——一开始你就感到这样的思维结构是世俗的,更是市俗的,下来的杰西的传记式书写又能创造出什么新内容呢?《我生活的目的》写的是一个年轻人的父亲在家门口惨遭枪杀,他的母亲精神崩溃,疯了。这个失去了父母的年轻人活下去,生存下去,与女人结婚,又离婚了,便与一有夫之妇相爱。当他知道了当年父亲遭枪杀的原由是经济利益的争斗时,他对自己的议员身份恐惧起来。他的女儿为其黑人女友报仇,向另外一个议员开枪,他挺身而出,制止女儿的行为,结果受了重伤……这样的小说除了获得市场的欢呼认可之外,再也找不到什么价值了。我印象中欧茨的短篇小说《二十九条臆想》、还有什么《过境》,在意识流写法上有所创新。她的《人间乐园》曾经是使我心灵一惊的作品,向往过哪一天读到它。后来由于其他更杰出的小说不断地多起来,也就淡忘和忽略了对它的向往。

美利坚的20世纪的文学实在是过于浩瀚,它曾经花去了我很多年华。维拉·凯瑟的《啊,拓荒者》《我的安东妮娅》感觉上要比欧茨和阿特伍德的小说更有文学的自然成份,而不是压制的水泥预制件充斥的作品。亚里桑德拉与最小的弟弟埃米尔一直没有离开父亲死后留下来的农场。两个大弟远走他乡,她的唯一的男友卡尔也离开了家乡。小弟弟埃米尔上大学期间,暑假回到家乡,不可救药地与邻居的妻子相好了。他童年少年时就在心里爱那个女人,因为她是姐姐的好朋友,经常到他家来。一天夜晚,他骑马离开乡村庆祝活动现场,到了那个年轻媳妇的家。他把马拴到马厩里,进门后没有发现她,就朝院子后面的田野走去。她躺在麦草垛下面的情景犹如夏娃在伊甸园里那样自然美丽,充满诱惑。他比她年龄小好几岁,但这不是相爱的障碍。麦草垛下的疯狂成了不可制止的命运的舞蹈。丈夫回来后看到了这胆大包天的一幕,他酒喝多了,头脑混沌朦胧,用他的猎枪向麦草垛射击,仿佛梦中的游戏一样充满迷幻色彩,浸淫着鲜血的花朵和残酷的美丽。《我的安东妮娅》中边疆荒村中的安东妮娅一家,恍惚中像是生活在远古荒野。她在父亲死后到距离自家农场几十公里外的小镇去当保姆,爱上了火车站一个工作人员。别看这样一个身份的铁路工作人员,他在安东妮娅的心目上可是人上人。她把自己的身体给了对方,却遭到抛弃,她怀孕后回到农场,生下了孩子。她嫁给了一个中欧移民,生了十几个孩子——这所有的细节都是由安东妮娅少年时代的朋友吉姆·博顿回忆的。他眼看着一个少女被抛弃,怀孕生子,又嫁人,生了十几个孩子,当他去看望她时,她把孩子们叫到他的面前,孩子宛若旷野的植物茂盛蓬勃,孩子们的金色头发、黑色头发、红色头发……把人间的美丽全部集中到了一起,闪耀着人类的壮丽、顽强、繁盛。无论父亲是谁,只要大地肥沃,就会生长茂盛的生命,这法则是天地的,而非人的。生命的生长总是美丽的,蕴含着自然的伟大真理。人之间的夫妻关系,这是人的短视观念的结果,大自然承认并壮大一切男女关系,只要孕育,就无比伟大,只要养育,就是崇高的。原野上、院落里壮丽的孩子们的奔跑与呼喊吵闹,这才是地球最珍贵的,其他的都是毫无价值可言的残忍陈旧的观念和由此而衍生的权力规则。阅读这部长篇小说我还有一个发现是,张承志的《黑骏马》的小说主体结构:“我”对遭到流氓恶棍强奸的草原上的蒙古族姑娘的爱情夭折,对于她生下恶棍的孩子不能理解——这些显然是受到了《我的安东妮娅》的启发与影响。天地之子最能理解天地的美丽壮阔,天地之间草原上的生命蓬勃生长,这比什么都重要。“恶棍流氓”这样的观念是反天地的,是人为的理念,在天地眼里是没有任何位置的。种子与生命,这是天地之所以可爱的伟大的根本。

我早应该与美利坚的20世纪小说来一个潇洒的告别手势了,可我一再被纠缠于此,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对美利坚二十世纪的文学曾经多么热爱,由此可以窥见全豹之一斑。前面说到过大诗人艾略特的把现实镶嵌到古代神话史诗英雄传奇的框架里的《荒原》,说到这种手法的普遍应用,说到了这种手法的进一步应用的副产品滑稽模仿性黑色幽默小说。我一时不能明白的是,像《堂吉诃德》这样的小说为何具有生命力,尤其是在我的小说认识里想把它打倒,却力不从心。我想这是因为,这部长篇小说里的真实人物戏仿了虚构小说里的骑士英雄,而非这部长篇小说自身戏仿了已有的虚构的像比较有名的《阿玛迪斯·德·高拉》骑士小说。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人物模仿传奇英雄去行侠仗义,去梦想打天下,弄个什么小地方的皇帝当当,这样的梦想只能遭到现实世界的无情摧毁,一个人梦想的可怜和他自身的卑微,这是现实存在,企图改变这样的现实的努力,就像堂吉诃德那样成了人间的笑话。我预言《堂吉诃德》将在六百年后、甚至六千年后还会存在,但像约翰·巴思以及其他小说家的戏仿性小说将会迅速朽坏,不复存在。

艾略特还有几部诗剧不能不提及就前往19世纪的美利坚去了。《大教堂凶杀案》中的贝克特是坎特伯雷的大主教,他与英国国王亨利二世之间的斗争形成了这部诗剧的主线。他结束了七年的流亡生涯,从法国返回英国,与亨利二世的斗争依旧剧烈,矛盾无法调和,他年高德重,行将就木,对于国王的权势没有丝毫的畏惧。他想他就要去见上帝了,人间还有什么是他惧怕的呢?没有什么了。他回答道。亨利二世派去了四名骑士,贝克特没有躲避,依旧宣讲代表上帝的教会的权利,他被愚忠国王的骑士杀死。可以说这样的死是这位大主教真正想要的死,他为上帝献身,被尊为神圣的殉教者,得到了不朽。一个人企求盼望着他自己的死,有意让他的敌人把他刺杀——这样的人物形象对于读者的心灵确实是具有震撼力的。《合家团聚》也是一部诗体剧。哈利的年轻妻子在海上丧生之后,他回到大陆上的家乡,怀着他的妻子是死于他之手的负疚心理,感觉到处处受到复仇女神的追杀。他的母亲艾米无法接受他承担妻子死亡责任的变态心理,更承受不了他的再次离开,母子分离,她在各种打击下死去了。这个家庭随着母亲的死解体了。《鸡尾酒会》中妻子的情夫爱上丈夫的情人塞丽娅,这对夫妻便有了共同的苦恼,这便使他们两人恢复了以往的和谐。问题是那位被妻子的情夫爱得死去活来的丈夫的情人塞丽娅精神世界孤高奇异,她为了精神之爱而踏上了信仰旅程。她到了一个遍地异教徒的地域,开始以护士职业服务异族,她的牺牲精神得不到理解,连生命也不能保全,她被处死了,后来那片地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成了当地被崇拜祭祀的女神。可以说这位曾经当过他人情妇的女子的精神之旅是成功的,她寻找到了她最终想要的“成圣”。她不满现世的庸俗生活,那样的结局使她变成了人们不朽记忆的一部分。艾略特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大诗人,他的长诗《荒原》曾经折磨了我好多年,我把它读过一二十遍吧,每句诗单独是读明白了,每一段落的内容是明白的,但是把它们贯穿起来,就糊涂了。或者说那些句子与段落本身就是无法连缀的,我硬是要融汇出一个结果来,这种努力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不管怎么说,《荒原》还是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痕,神话象征模式结构在小说里的运用,使我的小说显得不同于那些一般现实单一层面的小说。

在分析欧茨的小说时,我一时回忆不起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人间乐园》的内容,经过查阅,我的记忆恢复了。一个少女如何会去找一个年长的人嫁给他,这得有足够的人生经验和聪明才智才行。一般情况下,少女都是找她的同龄人成婚的。年长的成年人的钱可能是因素之一,年长者的地位也是原因之一,但年轻的女孩大多数情况下是鄙夷这两样东西的,被这两样东西俘虏的姑娘一定在她成长的阶段就认识到了男人这个根本性的东西的实质。要说《人间乐园》,就得把《麦田守望者》与它联系到一起对照分析。前者中的少女征服了一個年长的成年人,他的妻子已经有了三个孩子,而这个少女占据了他的妻子的位置,那位妻子与孩子们便失去了“乐园”,这里的反讽意味浓烈深厚。《麦田守望者》中的少年霍尔顿为何憎恨仇视恐惧成人世界?这是因为成人占据了社会资源。地位和财富都是成人的,孩子们一无所有,是被养育的奴隶,没有地位,没有经济,时常受到成人(父母、师长)的打骂(教育)。被中学开除的少年向往着远方的一片净土,那是因为远方那片他想像世界里的天地是属于他自己的,他有权,有一切,地位,经济,那片净土所出产的农林作物,还有那片净土地下的矿产——还有少年的妹妹,那是黑暗世界里的一缕灿烂的阳光,有了她,那方净土更是有了爱,有了亚当的另外一半,那根肋骨。儿童是未来的成人,在他们年幼的心理世界里把未来早就设计好了。《人间乐园》里的少女是更为现实的霍尔顿,她无须梦想到远方创造一方新天地,打造一个新家园,而是在她的身边拿下一个男性年长成人的身体和心,也就有了一切。她也许会想到她剥夺了另外一个女性的一切,剥夺了孩子们的父亲,但她是身处他们的地位之下的人,她有向高于她的一切复仇的心理和痛下杀手的手段。她一无所有,这便是最高的理由。

欧茨的很多小说基本上都沿用了“一个少女俘获年长男性然后嫁给他”这样的结构,《他们》《奇境》《如愿以偿》等无不是如此。这样的内容结构在菲力浦·罗斯的《波特诺的怨诉》里虽然有了变化,但却有着本质的相同。犹太青年亚历山大·波特诺的精神崩溃了,只好去看精神心理医生,向他倾诉,以释内心深处的压力。这种压力源远流长,由来已久,起源于幼小时母亲对他的时时刻刻日日夜夜的管束,母亲的唠叨,母亲的训斥诅咒,母亲的巴掌与拳头……这一切构成了成年人的权力世界,这种权力不受丝毫的民主制约,它是绝对专制、绝对集权、极权的。这位青年从四岁到三十岁,他一直没有能力摆脱母亲的控制,心灵深受折磨摧残,他只有在被窝里悄悄手淫以缓解精神的压力。通过肉体的松懈释放心理上的重量。他自慰时的对象是什么呢?他幻想的性对象是谁?无疑是他的母亲。俄狄浦斯情结又一次把人变成其奴隶和俘虏。《美国牧歌》中的犹太殷实商人的女儿梅利为何离家出走参加了激进组织,成了极端分子?我想问题的根本还是儿女在父亲这里首先是一无所有地被养育的奴隶这样的身份造成的。儿女什么也没有,这个家全是父辈的。梅利反越战,爆破邮政局,采取的全是激进极端的暴力手段反抗成人社会。梅利的极端行动造成了无辜者丧生,她为了活命,只能潜逃。她有的是钱的父亲四处寻找,五年之后终于在一个异教天堂找到了她。她完全成了一个苦修者。父亲多番劝说无效,她坚决不跟他回到那个父辈社会——这样的情节使我联想到库切的长篇小说《耻》。《耻》中大学教授的女儿自愿到边远地区黑人的农场去种田,受到黑人强奸也甘愿忍受,还给黑人农场主当了小妾。这又是为什么呢?父辈的罪恶,她要通过这种方式清偿。这又与犹太成功商人的女儿有什么关系呢?这两者可比吗?这里有角色的翻转技巧。露丝把女儿的身份翻转成了父辈,她便不再是父辈的被养育的奴隶与俘虏了,她承担了父辈的罪孽,代父辈去赎罪,这就从根本上把自己被养育的奴隶地位彻底扭转了,她心理不但没有痛苦,有的是旺盛冲天的自豪之气。这样看来,《麦田守望者》《耻》和《美国牧歌》等这类小说是有着其内在的通道的,只要找到它的入口或者出口,爬进去,就能从这一个爬到那一个,再爬到下一个的心里。通过分析这几部小说,我完全理解了上个世纪的三四十年代那些富家子弟纷纷离开父辈家庭去参加暴力革命组织的内因,那实在是年轻人的内心需求,他们需要解放,首先要从父辈这里解放出来。

《拉格泰姆时代》是多克特罗的代表作,它是20世纪1975年版的《马贩子米夏埃尔·科尔哈斯》。这两部小说人物命运的转折点都是主人公受到了不公正的污辱,进而造反起义,掀起了波澜壮阔的社会运动。更有意思的是,在1811年的克莱斯特的笔下,受到不公正待遇和欺压的是主人公的马——这样的道具,而在1975年多克特罗的笔下,受到白人破坏的是主人公的黑色锃亮的轿车,经过一个半世纪时间的修炼,马没有得道成仙,变成比大气还轻的仙界精灵,而是由血肉之躯坚固化成了钢铁之身,从吃草料变成了喝石油,哪儿坏了,可以换个零部件,继续飞奔,寿命延长了,是马的多少倍,难以计算。

总的来说,美利坚20世纪的文学这片大海,我是从它的深水里泅渡过去了,爬上了十九世纪的海岸。一些被曾经观光过的海岛,虽然名称内脏齐全,我还是想把它们遗落在那片海域里吧。我既然爬上了岸,就得晒晒太阳,把身上的水珠擦干,换上一套干净清爽的衣裳,坐在公主的对面,向她回忆我的另外一次文学之旅。

一个叫米里亚姆的姑娘与一个叫唐特里罗的意大利青年有了恋情,这位姑娘却被另外一个男性跟踪,在高高的海边悬崖上,那跟踪者又来纠缠米里亚姆,唐特里罗不能忍受如此轻蔑他的挑衅,他扼住了这个纠缠者,在米里亚姆的眼神示意下,他把纠缠者投下了大海。这个热恋中的青年就这样杀害了一个人,成了杀人犯,如此荒诞的处境竟然是在这般意外的情境下产生的。他为此必须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原来米里亚姆的父辈犯下了深重的罪恶,只要一提到他们的姓名,人们就远远地躲开了。那個跟踪者是以此来敲诈她吗?他是威胁她必须嫁给他,跟他走?这便是纳撒尼尔·霍桑的长篇小说《玉石雕像》的主体内容。海丝特是霍桑的名著《红字》的女主角,把她与米里亚姆相比较,一眼就能发现她们的姊妹血缘。可以把海丝特的特征稍作改变,她在怀上了牧师狄梅斯台尔的孩子之后,离开了新英格兰,到了意大利,生下孩子后把她寄养到了一户农民家里。她自己学习绘画,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女艺术家。她是单身女性,必然会受到其他男性的追求,这个男青年也叫唐特里罗吧,此时来了一个跟踪者。这个跟踪者是她的丈夫——那个魔鬼一样的医生。假如牧师把老医生扔下悬崖,也就没有牧师被老医生长期威胁与折磨的身心俱裂了,然而,一旦杀人案告破,他却得受到法律的惩处。人为的规则总是在人类伦理道路上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坏人类的幸福,宗教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海丝特虽然是他人的妻子,但她与年轻牧师的相爱——这种爱情本身却是可能得到天地与神明赞许的,他们的女儿珠儿像监狱庭院里的一枝独艳的美丽花朵,带有自然的神性,她本身是神圣的,她的成长照亮了海丝特苦难道路上的黑暗。尽管她这样一个幼小的神性精灵不能挽救父亲狄姆斯台尔的生命,没有力量把他从魔鬼的手中解救出来,可她毕竟在父亲对于未来的瞻望中看到了漆黑宇宙的一缕阳光。这一缕阳光的明亮灿烂程度是一个人的智慧难以想象的,它可以直接把一个备受苦难的灵魂引进天堂。自然神性从来没有反对任何形式的对应结合,对于这样的结合之后的结果,对应双方的优点综合复制的第二代,遗传学的课程也不能作为反对的理由与神的命令,那只是人自身的有限经验的总结。人要用这种遗传上的经验严禁的是近亲关系,即使如此,也不是自然神性所给予的指示。《带七个尖角阁的房子》中的品钦上校觊觎他看中的一块风水宝地,他诬陷这块土地的原有主人莫尔是巫师,因而把人家送上了绞架,莫尔临终前向上校发出了“耶和华使你的后代成为相互喝血的魔鬼”的诅咒。百年以来,品钦家族不断有人死于非命,莫尔的冤魂似乎一直在注视着他们。现在居住在这所大宅中的是姐弟二人,这两个人物不由得让我联想到爱伦·坡的小说《厄舍古屋的倒塌》中的姐弟两人。弟弟刚刚从监狱中出来,他身上早就背上了诅咒。这所百年老宅的时间与空间已经凝固,处在时间之外的冰冻之中,姐弟二人与外部世界被古老的诅咒完全隔绝开了。这个时候,姐弟俩的远房亲戚、一个名叫菲比的单纯善良的女孩的来到对于这两个好像被时间冷冻起来了的姐弟,仿佛是天神派天使挽救他们来了。这个家族还有一位富有的法官,他被百年诅咒的铅水灌注了整个身体,他的贪婪邪恶不断向他施压,依旧计划着攫取更多的金钱。他是不祥的百年咒语之下的品钦家族的最后一个还债者,他的死依然充满神秘莫测的因素。弟弟当年入狱是法官阴谋夺取老宅财产的结果,这样的真相公布之后,老宅中一个房客承认自己是被诬陷为巫师的莫尔家族的最后一个后裔。故事安排莫尔家族的最后一个传人与品钦家族的黑暗中的阳光——善良单纯的菲比相爱,并成了夫妻。这样的结局意味着两个相互残害的家族终于走出了百年诅咒的深渊,他们在时间的冰冻空间里流的血可以蓄满一条山谷,筑建一座堤坝,那就会有一座血湖。新郎新娘离开老宅,到外地开创新的生活,两个家族同时摆脱了罪恶和魔咒。这部小说跟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有异曲同工之妙。《呼啸山庄》首版于1847年,比《带七个尖角阁的房子》早四年出版,说霍桑受到了艾米莉的影响,不算妄言。霍桑的一些短篇的成就似乎比他的长篇要高得多,《年轻人布朗》《拉帕其尼的女儿》《教长的黑面纱》《胎记》等,我就不在这里一一分析了。

作者简介:寇挥,男,陕西淳化人。西安医学院驻校作家。长篇小说《想象一个部落的湮灭》《北京传说》分别获得首届柳青文学奖新人奖、第三届柳青文学奖长篇小说奖。中篇小说《马车》获陕西省首届年度文学奖。鲁迅文学院第三届全国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学员。出版有小说选《灵魂自述》(新势力丛书)。著有《日晷》《朝代》《虎日》《大记忆》《枯泉山地》《血墨》等十部长篇小说。在国内各大报刊发表小说、散文、评论近百篇。中篇小说《长翅膀的无腿士兵》入选《1999年最佳中短篇小说》,短篇小说《黑夜孤魂》入选《21世纪小说选2002年短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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