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电商平台应在关键技术上保障信用交易
2018-01-05黄惠良
中国商人 2018年11期
黄惠良
8月31日,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历时5年审议,最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次电子商务法经过多年研究讨论,特别是结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历程,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平台责任、基本规则等做出规定,一经出台,立即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包容普惠的电子商务市场生态环境,保障电商交易各方权益、保护诚信经营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电子商务法》中关于“信用”的规定
诚信是我国传统伦理文化的重要范畴,也是我国传统道德中最重要的规范之一。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信”已经被提升为做人强国的重要原则之一。“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这些有关我国古代传统管理思想中的诚信观,在今天也能给我们以深刻的启发,仍不失为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有鉴于此,本次颁布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中诚信、信用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以如对于经营主体,《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等等诸多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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