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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与思考

2018-01-05陈学军

重庆行政 2018年5期
关键词:主体农业

陈学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形式多样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重庆市荣昌区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存的农业经营格局,为促进全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重庆市荣昌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况

(一)加强政策引导

荣昌为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并出台了《荣昌区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荣昌区核心农民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荣昌区农业产业化核心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截至2018年初,全区有市、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3家,其中市级20家;农民合作社50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0家,市级示范合作社25家;专业大户(家庭农场)523个,其中市级示范农场14个;社会化服务组织49个。累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3500余名。全区每年统筹财政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扶持,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争取共1000万元资金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引导和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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