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01-03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8年11期
关键词:改革


(2018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至27日在呼和浩特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自治区党委委员70人,候补委员11人。自治区有关领导同志、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主持。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作了讲话。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报党中央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对全区机构改革工作作了部署。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就《实施意见(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一春就《总体意见》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认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时间节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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