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合作监管
——长江三角洲食品安全区域合作专题组会议在扬州召开
2018-01-03滕志铭柴占阳
食品安全导刊 2017年35期
关键词:机制
□ 滕志铭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食品安全 合作监管
——长江三角洲食品安全区域合作专题组会议在扬州召开
□ 滕志铭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长江三角新发展,三省一市聚商谈;区域合作保食安,何顾小雪时节寒。”11月21日,长江三角洲食品安全区域合作专题组会议在扬州召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的人民政府食安办主任、分管综合协调领导及综合协调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江苏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局长莫宗通主持。江苏省食安办常务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朱勤虎及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俞善浚,省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办公室主任田丰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了解到,长江三角洲食品安全区域合作专题组会议,是按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在涉及地区进行合作事项的纵深发展。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规划中提出,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推进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合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宁波都市圈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在扩大开放方面,要大力吸引外资,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推进贸易便利化在产业发展方面,要强化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汽车、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关键领域创新,发展金融、研发、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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