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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业方法领域中发明理解对检索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等选择

2018-01-02刘莹

科学与财富 2018年33期

刘莹

摘 要: 创造性条款立法宗旨决定把握发明构思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发明与现有技术构思的比较,对发明的创造性做出评价。在创造性的判断中,比较发明构思的过程首先体现的基于待审查的专利的发明构思,分析相关现有技术,寻找和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以及其他现有技术的过程,也体现基于发明构思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理解,对其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进行分类和分层,以便突出技术实质,集中争议焦点,为准确客观衡量创造性奠定基础。

关键词: 发明构思;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技术问题;改进动机

发明构思来源于发明创造过程,是发明人为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所提出的技术改进思路,该思路通常通过若干利用自然规律或技术原理的技术手段来实现。为了准确评估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现有技术是否能够重构发明,在审查中,将用于评判创造性的现有技术分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及用于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结合来评价创造性的其他现有技术,这样区分的目的是为了界定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重构发明的过程中不同现有技术的性质和作用。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可以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它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尝试重构发明的最佳起点,对其进行改进重构发明时需要克服发技术障碍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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