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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义利观探析

2018-01-01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义利观臣子礼制

王 哲

(青岛大学 哲学与历史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一、天子、诸侯对民众的义利观

周朝时期,天子、诸侯对民众的义利观主要体现为敬天保民,但自西周中期以后,王道衰微,这种传统的宗教思想也受到了冲击。《国语》载,周厉王实行“专利”政策,结果“民不堪命”,“国人谤王”,于是“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最后“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1](P10)邵公劝他:“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1](P10)厉王仍是不听,自行其是,结果三年之后被国人流放到彘地。“宣王即位,不籍千亩”,[1](P16)虢文公谏之,“王不听”,最后在千亩这个地方被姜氏之戎打败。周景王不听劝谏,“作重币以绝民资”,“铸大钟以鲜其继”,[1](P132)结果大钟铸成一年后自己就死了。[1](P140)天子、诸侯不顾人民死活,贪图个人利益、个人享受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敬天保民”的思想仍然在一些君王公侯身上得到了印证。“文公伐原,令以三日之粮。三日而原不降,公令疏军而去之”。[1](P417)晋文公认为“得原而失信,何以使人?夫信,民之所庇也,不可失”。[1](P417)文公撤军之后,原地却主动请降;齐桓公采纳管子意见,实行“相地而衰征”、“政不旅旧”、“山泽各致其时”、“陆、阜、陵、墐、井、田、畴均”、“无夺民时”、“牺牲不略”的政策,[1](P254)使百姓安居乐业,而齐国因此成为一大强国,自己也成为春秋第一个霸主。

通过《国语》中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敬天保民这一思想持肯定态度,凡爱民恤民者,终使国泰民安,成就一番霸业;凡劳民伤民者,终使国运衰落,自己也是惨淡收场。但是这种君王我行我素,一意孤行地实行暴政的现象也折射出了民众对君王约束的匮乏,体现封建宗法制的弊端;敬天保民思想由诸侯国君施政中体现了各国对此思想的继承,而地方霸主借此发展自身实力,抢夺政治上的话语权,则反映出周天子王权的衰落以及礼制的逐渐瓦解。

二、地方诸侯对周天子的义利观

周朝初期,周王室封建诸侯于四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地方诸侯对于周天子,依宗法制而言是小宗对大宗的关系。臣服于周天子并定期朝觐、纳贡,忠于周室,毕恭毕敬应是诸侯对周王的义利观。随着周王室式微,地方诸侯的势力逐渐强大,但周天子仍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于是地方诸侯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称霸。究竟地方诸侯对周天子是否恭敬,如若恭敬,为利为义?且从《国语》中探寻一二。

“襄王使邵公过及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吕甥、郤芮相晋侯不敬,晋侯执玉卑,拜不稽首。”[1](P37)诸侯即位,天子授黻冕圭壁以示合法,晋惠公既接受赐命,又“执玉卑,拜不稽首”,甚至连晋臣“吕甥、郤芮相晋侯不敬”。从中不难看出,晋侯既想接受周王室的任命,又从心里蔑视周王室的复杂而矛盾的义利观。

“襄王避昭叔之难,居于郑地汜”,[1](P414)“晋侯纳之”。[1](P47)“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1](P58)晋文公帮助周襄王平定王子带的叛乱,帮助其恢复王位,扶正戡乱,对周王室而言,居功至伟。周王赐他封地,他也不接受,可是他却向周王请求死后能用天子规格的葬礼,虽然经过周王婉拒,“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1](P58)我们还是可以发现接受周襄王赐命时毕恭毕敬的晋文公对周王室的不恭敬,不以为意,体现出其行动上恭迎天子而心里上藐视天子和礼制这样复杂而矛盾的义利观。

西周中期以降,礼崩乐坏,诸侯僭礼之事时有发生,有的国君虽然表面服从周王,内心不一定尊重,而且事王伴有为己身己国谋利的因素。在与周王室利益冲突之时,有的国君愿意退而顾周,如文公不敢再请遂,受地还;有的国君则不愿舍弃自己的利益,如“周郑交质”[2](P27)。《国语》中诸侯义利观折射出礼制的崩坏,王权的衰落和君权的上升。

三、臣子对周天子、本国国君的义利观

这一时期的臣子对天子、君主的义利观也是复杂有时候而又自相矛盾的。臣子对于本国天子国君,怀有“事君者,君为我心”的忠义,这种忠义在《国语》中主要通过劝谏的方式体现:“邵公谏厉王弭谤”,[1](P10)“仲山父谏宣王料民”,[1](P26)“单穆公谏景王铸大钱”,[1](P127)“曹刿谏庄公如齐观社”。[1](P158)但是王可以不听,自行其是,“卒料之”,[1](P26)“卒铸大钱”;[1](P131)可以随意杀害大臣,如晋惠公杀里克、丕郑。[1](P342)君王无道,猜忌大臣,臣子也不甘逢迎或受戮,于是又出现栾书、中行偃弑晋厉公这样的事件。[1](P479)这种复杂、矛盾的义利观必须通过具体人物、具体事件具体分析。

恭王有疾,召大夫曰:“不穀不德,失先君之业,覆楚国之师,不穀之罪也。若得保其首领以殁,唯是春秋所以从先君者,请为‘灵’若‘厉’。”[1](P388)大夫许诺。可是等到王卒及葬之时,子囊又议改谥,说“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征南海,训及诸夏,其宠大矣。有是宠也,而知其过,可不谓‘恭’乎?若先君善,则请为‘恭’。”[1](P389)恭王在世之时,子囊不议,大夫诺之;及葬之时,子囊方议,大夫又从子囊议改谥。由此可见,大夫上谏并非有事即谏,大夫的义利观中既有考虑王命因素又兼顾自己思想,并徘徊不定。

晋人杀厉公,边人以告,成公在朝。公曰:“臣杀其君,谁之过也?”大夫莫对,里革曰:“君之过也。夫君人者,其威大矣。失威而至于杀,其过多矣。且夫君也者,将牧民而正其邪者也...夫君也者,民之川泽也。行而从之,美恶皆君之由,民何能为焉。”[1](P190)晋人杀晋厉公,鲁成公问臣子杀国君,是谁的过错。里革回答说是君王的过错。里革认为统治民众的人,他的威严是极大的,丧失威严以至于被杀,他的过错一定太多了,民众怎么能无故弑君呢?里革站在臣子的角度认为,臣子弑君是君之过,却不言弑君之逆,并偏颇地认为民众怎能无故弑君,君王一定过错太多。这种思想已然是不拘守礼制,漠视君王权威,站在自己立场自由发挥,但也体现劝谏君王善待民众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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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臣子对异国国君的义利观

臣子对于异国国君的态度、义利之观又与对本国国君不同。王道衰微,臣子劝君王采纳谏议,修德养民,以兴本国;诸侯势大,本国臣子谏君王遵礼崇德,行仁政以霸天下。而对于异国国君,臣子一般是恭敬礼拜以修两国之好而又不卑不亢,不辱本国尊严地位,但仍是为本国利益而服务。臣子之于异国君王,依礼本应与对本国君王一样恭恭敬敬,但这个时期礼的影响已经消退淡化。

襄公如楚,及汉,闻康王卒,欲还。叔仲昭伯曰:“君之来也,非为一人也,为其名与其众也……叔仲曰:“子之来也,非欲安身也,为国家之利也,故不惮勤远而听于楚;非义楚也,畏其名与众也。夫义人者,固庆其喜而吊其忧,况畏而服焉?闻畏而往,闻丧而还,苟芈姓实嗣,其谁代之任丧?王太子又长矣,执政未改,予为先君来,死而去之,其谁曰不如先君?将为丧举,闻丧而还,其谁曰非侮也?事其君而任其政,其谁由己贰?求说其侮,而亟于前之人,其仇不滋大乎?说侮不懦,执政不贰,帅大仇以惮小国,其谁云待之?若从君而走患,则不如违君以避难。且夫君子计成而后行,二三子计乎?有御楚之术而有守国之备,则可也;若未有,不如往也。”乃遂行。[1](P200)

襄公使楚,半路上听到康王已死,准备返回,说明襄公对楚王的死不以为意。昭伯劝他,提醒他使楚的目的和半道返回的坏处,晓以利害,才决定继续去楚国。而昭伯劝谏时也说有防御楚国的方法和守卫本国的实力,你就可以不去,不然不如去。从《国语》中这则故事可以看出无论襄公还是昭伯看待事情都是从本国利益出发,以利为先,而不过分看重于追悼楚王。

“鄢之战,郤至以靺韦之跗注 ,三逐楚平王卒,见王必下奔退战。王使工尹襄问之以弓,曰:‘方事之殷也,有靺韦之跗注君子也,属见不谷而下,无乃伤乎?’郤至甲胄而见客,免胄而听命,曰:‘君之外臣至,以寡君之灵,间蒙甲胄,不敢当拜君命之辱,为使者故,敢三肃之。’君子曰:‘勇以知礼。’”[1](P462)

鄢陵之战时,郤至穿着浅红色的皮跗注军服,三次追赶楚共王的士兵,他望见了楚共王,总要跳下战车奔走,退出战斗的行列。楚共王派工尹襄送一张弓给郤至,郤至身披盔甲接见了工尹襄,脱去头盔听他传达楚共王的话,说:“贵国君主的外臣郤至,托我们国君的威福,正穿戴着盔甲,因此不能下拜接受贤君的馈赠。出于使者,谨行三个肃拜之礼!”君子评论说:郤至真是既勇敢又懂得礼仪啊!两军交战,郤至对待楚王以及楚国使臣仍恭敬有礼,而栾书发郤至之罪时,却怪他“战而擅舍国君,而受其问”。[1](P472)其间不难看出,守礼和逐利有时候是矛盾的,而身为臣子又作何取舍又各不相同,体现出臣子义利观之错综复杂,因人而异。

五、国与国之间的义利观

西周晚年至春秋战国之交,随着一些大国的崛起,小国的覆亡,国与国的关系也是变化难测,或结秦晋之好,或同室操戈,为本国利益无有不及。大国与大国之间的关系,有的相互联盟,共同称霸;有的相约不攻,和睦相处;有的相互对峙,彼此竞争。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关系是大国或挟小国助己称霸、或欺凌攻灭小国以利本国;小国或事大国以求发展,或纵横捭阖于大国间以求苟存。国与国之间的义利之观更是少了很多道义可言,而以本国利益为主。

平丘之会,晋昭公使叔向辞昭公,弗与盟。子服惠伯曰:“晋信蛮、夷而弃兄弟,其执政贰也。贰心必失诸侯,岂唯鲁然?……若弃鲁而苟固诸侯,群臣敢惮戮乎?诸侯之事晋者,鲁为勉矣。若以蛮、夷之故弃之,其无乃得蛮、夷而失诸侯之信乎?子计其利者,小国共命。”宣子说,乃归平子。[1](P211-212)

“季武子伐莒取郓”,侵略莒国,晋昭公拒绝鲁昭公赴会与盟。惠伯便说晋国听信邾、莒蛮夷的话,抛弃自己的兄弟。后来惠伯对韩宣子说从前晋国被齐国侵略时,鲁国不敢怕临近的齐国的侵害,而决心与晋国共命运,出兵援晋,劝晋国不要为了蛮夷小国而失去跟随他的诸侯的信任。宣子听从了惠伯意见,放平子回国。在鲁国人眼里攻打蛮夷之国是很正义的事,而晋国本想为莒国伸张正义,但鲁国跟自己国家关系近,一直追随晋国,于是只好作罢,最后晋国还是以自己的利益优先。

“晋饥,乞籴于秦。”虽然有大臣认为“晋君无礼于君”,“勿予籴”,但秦公认为“寡人其君是恶,其民何罪?天殃流行,国家代有。补乏荐饥,道也,不可以废道于天下”,“予之,以说其众。众说,必咎于其君。其君不听,然后诛焉。虽欲御我,谁与?”仍予籴。[1](P351)当“秦饥”,晋公则认为“无损于怨而厚于寇”,遂不予。[1](P352)晋国饥荒,找秦国买粮食,秦公觉得救济饥荒,是正道,不可在天下废弃正道,就卖给晋国粮食,而且可以让民众指责国君。秦国饥荒的时候,晋公则觉得不给秦国这河西五城之地,却卖给它这五城之地所产的粮食,并不会减轻他们的怨恨,反而会加强他们的力量,就不给秦国粮食。国与国之间的利益争斗,在这个事件中展现的淋漓尽致,晋国只考虑自己的国家利益,不顾道义,而秦国即便是行天道济饥民,仍是先考虑到国家利益再做出权衡取舍。

吴国强大的时候,“吴王夫差与越荒成不盟”。[1](P662)等到越国打败吴国的时候,越王却说“昔天以越赐吴,而吴不受;今天以吴赐越,孤敢不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1](P699)吴国打败越国,只是达成口头协议,不相攻打,而越国则背盟伐吴,而且不跟吴王讲和,借口天赐越以吴,只求灭掉吴国。越王说“王其无死!民生于地上,寓也,其与几何?寡人其达王于甬句东,夫妇三百,唯王所安,以没王年”,[1](P700)但是这里的仁义必须从属于越国灭吴的国家利益之下,不能逾越。

六、 《国语》中义利观分析

不难看出,《国语》中各个层面的义利观在不同场景和人物上表现得复杂而矛盾,礼制在某些方面逐渐被瓦解破坏,在某些方面又被坚定地信奉着,这都基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基于当时的现实而发生。周初通过尊崇“敬天保民”思想,一方面诠释周代商的合理性,一方面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一个朝代开国之君往往精明能干,但几代之后,由于顶层设计缺乏对天子、国君的约束,国君肆意妄为,骄奢淫逸,违背道义礼制的现象也有发生,但这些国君终会遭受灾祸,体现了《国语》作者对此种义利观的批判;同时“敬天保民”的义利观开始在诸侯国中出现,周朝实行宗法分封制,“宗族和姻戚的情谊经过的世代愈多,便愈疏淡 ,君臣上下的名分最初靠权力造成,名分背后的权力一消失, 名分便成了纸老虎。”[3](P58)随着血缘世代的延长以及周王室王权的衰落,维护统治秩序的是这些“尊王攘夷”的诸侯霸国,并且这些诸侯国家存在利益竞争关系,保障这些霸国的利益的是该国的人口、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因此“敬天保民”的义利观被这些国家继承发扬,并作为保障本国利益的保证,使民众和国家保持一定的和谐。诸侯大国由于自身实力的壮大,其国君对愈发衰落的周王室愈发不屑一顾,但是为了保持自身霸主地位以及谋求更大的利益,其国君仍要尊周天子为天下共主,由此表现出诸侯国君对周天子表面尊敬、暗自蔑视的义利观,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的有效执行转移到诸侯国家中,这对于周天子来说当然是一种僭越,“这种借宗法制保存下来的专制权力,初步形成了君主专制体制的成熟政治形态,而为秦汉以下的历代王朝所奉行”。[4](P120)

在诸侯国内礼制得以有效实行,所以本国臣子对本国国君一般而言都是尽忠守礼的,这时宗法制的塔顶是国君,由于本国与别国以及周王室存在利益的竞争,所以本国臣子对于周天子和异国国君基本持以本国利益为主礼制为次的义利观,少数盲目固守礼制的人如郤至则会受到惩罚。但春秋中期以后诸侯国士族兴起,少数世家大族为了本族利益把持朝政,甚至不惜弑君废君,“宗法制发展的本身,也包藏了破坏宗法制的种子 。卿大夫宗族的发展壮大 , 构成了对公室公族的挑战 ,酝酿了“上下”关系的失调”。[5](P27)当国君解决了国内大族问题或者国内大族取代国君成为实际统治者,为稳固其自身权力地位,应对国内国外的挑战威胁,有才能而非贵族的士也开始受到重用,由血缘维系的宗法制社会秩序就此在社会层面打破,这时的“国家权力载体发生两次转移——从国君到以家族为基础的卿大夫和上层贵族,再到才能品行突出的士”。[6](P208-210)因此在之后的战国时代,几乎就是更加实用的法家和纵横家的天下。而不管本国内的宗法制的金字塔怎么变化,国家与国家始终存在竞争关系,所以国家与国家间的义利观基本以维护国家利益为核心,国与国间的道义服从于国家利益。

《国语》弘扬“德”的精神,尊祟“礼”的规范,强调“忠”的观念,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春秋及其前后历史时期新旧交织、错综复杂的道德现象,体现了中国文化的人道传统和伦理精神。[7](P56)《国语》虽极力弘扬这些传统道义观念,并展现出背弃道义违反礼制者的惨淡下场,但是道义礼制已然不是当时的社会秩序,因为违背道义的现象比比皆是,同时像僭越的晋文公,背盟灭吴的越王勾践并非是没有好下场。通过分析《国语》不同身份者的义利观可以发现,表面上看《国语》中人物义利观因人而异,因身份、对象而异并表现出错综复杂有时又自相矛盾的特点,实际上这些人和集体都持利益观,从自身或本集体出发,为自身或本集体服务。当礼制成为获利的助力时,他们就会维护推崇礼制,当礼制成为他们牟利的阻碍时,他们便毫不留情的弃礼制如敝履。维护利益的宗旨没有改变,而获利者却随着时代改变发生转移,传统礼制也在这个过程中瓦解、转型、重建和加强,直至中国最终成为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而《国语》所记载的西周中后期至春秋战国之初的这段时间恰好是这个过渡时期,表面上丛生乱象,实则暗流涌动,围绕着争夺和巩固利益,旧制度分崩离析,新制度在孕育待生,枯树将死,新芽将出,社会阶层在流动,社会结构在重建,新的社会制度即将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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