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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的民法保护与实务探析

2017-12-29马艳丽

卷宗 2017年35期
关键词:民法保护隐私权

马艳丽

摘 要: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日益重要的具体人格权类型,在社会不断发展的里程中,隐私权的保护究竟达到哪种程度。虽然各国都采取法律的方式对隐私权进行保护,但隐私权在现代生活中不断面临科学技术、大众传媒、消费主义文化的挑战与威胁,隐私权的保护已然陷入了困境,对隐私权的保护而言: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隐私权;民法保护;实务探析

1 隐私权民法保护问题

《民法典》草案对隐私权的内容规定了三方面:自然人的生活安宁和宁静权、自然人的私人生活秘密权和自然人的通信自由权。目前民法上的隐私权是以名誉权这一人格权为依托的。

1、科学技术的进步对隐私权的挑战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技术更是日新月异,新兴科技中信息通讯、基因工程、视听传媒的发展一日千里。由此带来的方便也为我们普通人的隐私生活带来了许多尴尬,明星、电视工作者之类的公众人物更是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透明之中,几乎无隐私可言。甚至键盘侠们想当然的以为公众人物本身就没有隐私可言,因此人们对明星生活的窥视到达如何的地步似乎都不为过,但是大家忘记了他们也是中国公民,也是民事主体,他们也具有人格权,他们的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作为科技迅猛发展下的牺牲品,隐私权已经岌岌可危。网络技术的发达除了为人们创造了更广阔的学习交流平台之外,也将大众的隐私不知不觉的暴露在了阳光之下,却没有人在意它们是否自愿。

2、新媒体的发展对隐私权的威胁

媒体由开始的公权利的导向到现如今的话语自由,太多的娱乐杂志已经一跃成为了流行的指向标,新媒体的迅速崛起加速了这一进程。在为大众提供娱乐休闲的同時,对人们私生活的探头更是深入到了生活的边边角角,让人防不胜防即成为生活的主角,新闻的头版。而对于感情的伤害更是自不言说了。隐私权人因此受到的精神上的损害加之对名誉的损害和社会地位的下降,使得隐私无处藏身,不仅被拿到阳光下曝晒,还要遭受大众对它的评论与指责。隐私权在大众传媒的强烈攻势下显得形单影只,势单力薄。法律的保护也是无能为力,当事人的控诉只能成为传媒的又一个新卖点。

3、快餐文化的流行对隐私权的操控

快餐文化主义讲究的新鲜迅速使隐私权受到不利的控操。现代市场经济是一个所谓的“群众的时代”,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大行其道。市场是对大众眼球的争夺,所谓“注意力经济”、“美女经济”、“明星效应”层出不穷。如弥尔顿所言,大众文化是“通俗的、一次性的、消费的、廉价的、大批生产的、年轻的、诙谐的、色情的、机智而有魅力的”。在这种快餐主义的大众文化之中,隐私成为消费的对象,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不仅控制了人们的关注点同时也控制了人们关注的方向,即而将隐私搬上了餐桌。人们在大块朵颐的时候早已将所谓的隐私当作了美味的作料,或许那仅是他们增加食量的催化剂,但是却无人估计权利的被侵害,对于他们而言,眼前的快乐更为实际些。

2 隐私权的民法实务探析

鉴于各种情况下,隐私权的民法保护都还没有确实有效,只能在实务中将保护的希望寄予即将出台的《民法典》,现实情况中,依然有法律可以作为隐私权的保护的依据,当然《民法通则》中对人格权的保护依然可以囊括隐私权。

1、明确认定隐私侵权的构成要件

隐私权的独立立法刻不容缓,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原有的隐私权内容已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隐私权民法保护涉及范围必须进行合理扩大,涵盖更多内容。《民法总则》首次正式确认隐私权,有利于强化对隐私的保护。比如,针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带来的侵害个人信息现象,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维护了个人的人格尊严,并将有力遏制各种“人肉搜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账户、贩卖个人信息、网络电信诈骗等现象。个人信息保护《民法总则》,侵害行为表现形式明晰。希望《民法典》中能有更加全面的规定,对被侵权主体、主体权利内容已经侵权行为做明确规定。

2、完善隐私权民法保护制度

除了在《民法典》中明确隐私权的地位,还要对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制定相关的惩罚措施和赔偿责任,比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经济赔偿等方式,让侵权人收到应有的制裁,才能打击侵权行为肆无忌惮的发生。建立明确的起诉通道,增加隐私权保护的律师援助。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维护隐私权利的意识。目前而言就是因为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导致公民欠缺自我保护意识,只有不断的加大宣传力度,才能更好的普及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意识,让公民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都确认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等主要国际人权文件,也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人格权予以确认和保护。当隐私权的保护陷入困境我们应当如何解决,法律上确立隐私权的保护制度是当代人权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长期以来,我国关于隐私权的理论研究和法律保护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亟待加强。而《民法总则》的发布和后续《民法典》的出台必将为隐私馆的民法保护提供更全面的理论支撑和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网络空间的个人数据与隐私权保护[J]. 汤啸天. 政法论坛. 2000(01)

[2]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制度研究[D]. 王志鹏.西南政法大学 2016

[3]大数据时代银行业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机制研究[D]. 储媛媛.西南政法大学 2016

[4]反恐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D]. 赵长伟.山东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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