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火锅店因售卖凉菜被罚款1万元

2017-12-28

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 2017年10期
关键词:凉菜火锅店习惯性

2017年7月26日,一份由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网上流传并引发不少网友的质疑。这份《告知书》显示,当地某火锅店在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项目不包含凉菜加工销售的情况下,自2017年5月1日至5月21日期间生产销售“川北凉粉”“酸辣蕨根粉”“青椒皮蛋”“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拌菜式,黄埔区食药监局认定其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并做出了如下处罚:没收该火锅店在这21天中所取得的139元凉菜销售收入,并处以1万元罚款。

据悉,《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没有取得许可就进行买卖,或者超过许可范围进行买卖属违法行为。同时,该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可理直气壮回应“习惯性质疑”

近年来,出现了一个新词,叫“习惯性质疑”,指的是针对公权力运行公正与否的质疑已成为一种定式思维。如今,一些人产生“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元”的质疑心理,也是这一思维定式使然。他们乍一听,一个火锅店21天卖“拍黄瓜”“青椒皮蛋”等凉菜赚了139元,却招来一张行政处罚1万元的告知书,便迅速打开“质疑模式”: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元?为何罚这么多?执法部门有必要小题大做吗?

事实上,无论从合法性还是合理性上分析,这样的处罚都没有任何问题。凉菜属于冷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看起来简单,相关要求却并不低。在加工过程中稍不注意或贮存不当,就极易被细菌污染,这个问题在夏天表现得尤为突出。因而,凉菜类食品一直被列为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在场地设置、设施设备和操作规范上比经营其他食品有着更加严格的要求。该火锅店经营项目中无冷食类食品制售内容,店内也没有凉菜制作专用间。从这个角度来看,罚款1万元在法定范围内,经得起各方质疑。

当执法部门说清楚罚单背后的原因时,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再有情绪化的指责了。下次去餐馆吃饭时,有些人甚至还会变身“市场监督员”,特别留意餐馆有无冷菜经营许可。若果真如此,此次行政处罚事件对公众而言,就是一次鲜活的法治教育,更是一次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因而,本案的处理完全合乎改革的大方向。回应质疑的过程,又是一次引导公众形成改革共识、适应改革步伐的过程。所以“习惯性质疑”并不可怕,若执法部门不敢理直气壮地回应质疑,不善于将此当作解释工作、增强公信力的契机,就真的可怕了。

卖凉菜被罚,火锅店不冤

在現实生活中,基本上每家饭店在卖热菜的同时,都会卖凉菜,很少被处罚。广州某火锅店卖“拍黄瓜”等凉菜,只赚了139块钱,结果被罚了1万元,乍一看似乎是执法部门在刁难火锅店。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火锅店卖“拍黄瓜”被罚并不委屈、并不冤,职能部门完全是依法行政,算不得是权力蛮横的刁难。

人们必须知道的是,这家火锅店绝不是因为卖“拍黄瓜”才被处罚的,而是因为经营了“自己不能经营的凉菜”而被处罚的。按照国家对餐饮企业的规定,从事凉菜加工的前提条件是餐饮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必须标明“包含凉菜”,标明“不含凉菜”就是不准销售。由此可见,该火锅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已标明“不含凉菜”,却生产销售多款凉菜,已然属于违规行为,处罚有理有据。毕竟,食品安全问题是大事,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保证安全卫生、合规操作,让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同时,对于“火锅店违法卖凉菜”采取重罚,也符合严管食品安全的原则,以重罚提高违法成本,达到警示效果,从而形成倒逼效应。因此,监管部门也要借此机会,向民众普及餐饮企业的执照范围,解释清楚凉菜为何需要特别许可,不但可以加强民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能达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

猜你喜欢

凉菜火锅店习惯性
第一家人造肉火锅店开业啦
小浣熊火锅店
凉菜,夏季快乐干饭必备
老年习惯性便秘该如何治疗
拼盘形式多样
老年习惯性便秘的蒙医护理
对于权力,人为什么会习惯性服从
本月菜单
中西医结合治疗习惯性流产的疗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