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最高的境界
2017-12-26钟世华
湖南教育·中 2017年12期
关键词:学生
钟世华
冬至前后,即使是处于北纬27度左右的湘西南,北京时间早上7点钟的时候,天都还不能叫全亮。所以这段日子我每天早上赶到教室时,早到的学生还只有一半。大概也是因为喜欢的缘故,一到学校我就爱往教室走,并且要让早到的学生一齐朗读语文课本上规定要背诵的东西,除了以备考试,也谓之做晨课。这样读一阵子书,就又进来一个背书包的学生。这个学生一进教室就加快了脚步,并很快找到语文书,翻到同学正在读的那段内容,加入到晨课的行列中。后来的学生又依样画葫芦地加入进去,直到把最后一个空位填满,这个时候早读课的上课铃声大约也就要响起来了。
这些时间里我在干什么呢?我就一直在感受这种读书的气氛与味道。它与教室外面几堆小朋友打打闹闹的气氛不同,也和别的教室里小组长检查家庭作业或者教师赶早讲课的味道不同。在早晨的教室里,这种读书的气氛颇讨人喜欢。更何况在学生读的东西里,偶尔还有像“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及“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这样的好东西。
平心而论,学生们的书是读得越来越好,因为有一个书读百遍的道理在那里。书读多了,不仅其义自现,其味也自现。而对于这样一种气氛与味道,据我所感受,学生们也还是比较喜欢的。这里面除去朗读本身的乐趣,以及如同佛门弟子做早课或者寻常百姓做晨练的气氛,一场书读下来,大概也就相当于做了一次有关口、舌、眼、耳、脑以及五脏六腑的徒手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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