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在垃圾分类政策实施中的作用研究
2017-12-24王阿金淮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新商务周刊 2017年22期
文/王阿金,淮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产与生活的垃圾逐渐增多,对垃圾的处理消耗了我国大量的能源,而在处理的同时又会产生新的垃圾,这样的恶性循环最终会导致环境恶化。
1 我国当下垃圾处理现状
1.1 国家缺乏垃圾分类实施的强制性规定
垃圾污染之所以成为我国一个重要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在垃圾的处理制度建设上始终不健全。纵观我国与垃圾处理相关的法律,大致有以下几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这三个法律都没有对垃圾的分类进行明确的规定,只在清扫、收集、运输等处理内容上进行了规定。因而,我国的垃圾分类处于一个待起步的初级阶段。
1.2 政府部门践行垃圾分类的不到位
政府对垃圾分类的认识直接关系到采取的措施。我国惯用的行政手段对于垃圾分类显然不适用,作为一项社会性事务,其需要从宣传教育入手,以提升全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为第一步,然后逐渐采取监督、考核等手段,但是国内单一的行政力量与行政措施,使得这项工作长期处于“雷声大、雨点下”的状况之下。
其次,垃圾的处理工作环环相扣,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少足够的设备做物质支撑,尤其是分类阶段。但是缺少合理的设施设备,对于尚处于垃圾分类的认识阶段的公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人们的随意丢弃和其有着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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