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对法院信息化改革的影响
2017-12-21程冠与岑梓珩巩笛方明李梦惜宋熙
神州·上旬刊 2017年12期
程冠与?岑梓珩?巩笛?方明?李梦惜?宋熙
摘要:在人工智能不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对以引入语音识别、信息化处理等一系列新技术为代表的司法信息化的实践现状和优化模式探究。人工智能下的智慧法院在现今以何种模式存在,这种模式是否是我国司法信息化的最佳选择,智慧法院的推广面临着哪些阻力,又该如何克服这些阻力,传统的书记员、档案管理员等职业在人工智能的影响下未来何去何从,而本文旨在分析人工智能对法院信息化改革的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司法改革与法院建设
导语
人工智能是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重要内容,也是被预言“可能引领第四次产业革命”的重要技术。它作为一种通用目的技术,可以预测它将会在各个领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将大量的劳力从原来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并且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工作效率,可以这么讲,人工智能将会对各个行业既有发展模式产生巨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影响。人工智能给我国带来了弯道超车的巨大机遇,凭借后发优势赶超发达国家,人工智能是一个重要节点。
我国认识到人工智能发展对各个行业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因此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这是我国首次单独为人工智能发展提出具体的策略方案,也是对2015年发布的“互联网+”战略中人工智能部分内容的落实。……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