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企业工资形成机制的改革选择
2017-12-21刘贵平
神州·上旬刊 2017年12期
刘贵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总体上已经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工资决定机制,企业工资形成和工资水平,是以劳动供求关系为主的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市场化的工资机制,一方面有效地发挥了市场配置劳动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带有种种市场作用的局限和缺陷,甚至成为包括劳动收入偏低,分配不公在内的收入分配问题的症结所在。探究企业工资的形成机制局限及缺陷,寻求更加合理、完善的工资决定机制,是企业工资改革的迫切而重要的课题。
需要说明的是,除上述各因素之外,劳动力价值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我国企业工资形成的依据,主要是对计时工资、岗位工资起作用。一般而言,学历、技术等级、技术职称等越高,意味着所从事的岗位工作的技术含量或能力要求越高,从而工资水平越高。但是,劳动力价值在我国企业目前的工资决定中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因为时至今日既没有对劳动力价值作为工资依据的权威性认定,也没有对各个层级劳动力价值的计量;因此,劳动力价值还不能算是企业工资形成的主要依据,企业工资机制总体上还是一种非劳动力价值的工资机制。
一、现行企业工资形成机制的主要局限和缺陷
(一)统一、合理的工资量化尺度缺失
虽然以劳动供求为主导的诸多因素都在对企业的工资形成产生作用,却由于各自的局限或缺陷,均不适宜担任合理的和可量化的工资标准和尺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