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艺术设计与美
2017-12-21吴沛怡
神州·上旬刊 2017年12期
吴沛怡
摘要:丑恶是一个被深深误解了的词汇,真正的恶从来都是以美的形式出现。美,首先发出的信息是罪恶感和道德感,以及相对于这些感觉的偷偷地愉悦。
关键词:艺术;设计;美;丑恶;情感;理念
关于“设计”及其相关命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取得相当多的成就。这就不得不从艺术的“美”谈起了,因为设计作为一种艺术,就是以美的形式出现的。人们通常了解的美,从美学角度讲,它发源于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发展于苏格拉底,鼎盛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是一个爱美的国家,它是一个视美如命的社会,古希腊人相信,永恒的、绝对的美本身是存在的。那美为何物?毕达哥拉斯认为,美是数与数之间的和谐,只要符合了数的比例条件便是美。这个理论高举理性主义旗帜,奠定了西方美的基调。苏格拉底认为,万物不在于和谐,而在于合适,美是人与神之间的合适。柏拉图则认为宇宙背后有一種东西在支撑,“什么东西是美的”与“什么是美”是两个问题,他的观点是,美是先于人且外于人而存在的客观理念。众多学者,说法纷纭。对于美,自古以来尚无定论,我们无法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给美定性。
从本质上讲,设计艺术付诸于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不仅仅停留在学术层面。庄子曰:“各美其美”,美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好的设计作品牵动心灵并影响情感,能让人们感受设计带来的文化共鸣和人文关怀。所以实际不但是现实中的创造,更应是愉悦的创造美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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