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构建“闭环式”问责体系 让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2017-12-21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23期
近年来,彭州市坚持挺纪在前,围绕权力运行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问责追究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三年连推三项制度
针对领导班子“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015年,彭州市纪委研究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4大类36项问责追究情形。2016年,针对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缺乏担当等问题,研究出台《关于对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进行问责的办法》,确定了效能低下、推诿扯皮等14种行为和16项为官不为情形,从问责情形、损害程度和影响程度划分3个层面9类问责方式。
为将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今年,彭州市针对推动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直接责任人,制发《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聚焦7类决策部署,细化13项执行不力情形,制定9项问责措施。至此,一个链条式、闭环式的问责追究体系架构基本建成。
“我们一直秉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坚持以问责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以构建‘闭环式问责体系倒逼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切实推动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顾文辉介绍,该市三年连推三项制度,基本构建起履职、作风、工作问责“三位一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直接责任人“三环相扣”的问责体系。
在落实执行上狠下功夫
为避免精心出台的制度沦为“一纸空文”,彭州市纪委又在执行上狠下功夫,并逐渐探索出一条“领头羊示范引领”+“职能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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