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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榜上的南北之争

2017-12-21张明扬

公务员文萃 2017年12期

张明扬

从司马光到朱元璋

1397年(洪武三十年)春天,南京。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在来京参加科举的北方考生中传播开来。在刚刚公布的会试结果中,北方士子全军覆没,入选的51名进士均为南方人,这在数百年以来的科举历史上还是首次出现。

对于这一结果,愤怒的北方考生们出于本能认为是“黑幕”,向朝廷联名上疏状告主考官刘三吾等人偏私南方人, “三吾等南人,私其乡”。部分北方考生更是通过串联走上南京街头沿路喊冤,甚至当街拦下官员轿子告状。

朱元璋闻讯后派人复查试卷,希望以增补北方考生名额来息事宁人。谁料主考刘三吾声言“江南本多俊才”,其中绝无舞弊之事,以致复查结果维持原榜不变。此后几经博弈,虽然还是未找到舞弊的确实证据,但朱元璋还是下令将刘三吾发配充军,其他数十名考官则悉数处决。

最终,朱元璋亲自阅卷增补了61人为进士,全部为北方人,为这场史称“南北榜之争”的明初科场大案结案,也为大明王朝此后的科举改革定下了基调。

到仁宗、宣宗之时,明王朝最终确立了“南北卷”的制度,十名之中南方人取六人,北方人取四人,北方的“进士”名额从此有了制度性的保障。不久之后,明宣宗又下令增加了一个“中卷”,将四川、广西、云南、贵州,还有包括太祖老家凤阳一带的几个府一并纳入,南、北、中三个地区的录取比例为55%、35%、10%。

科举的“地区分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东汉的孝廉制度。汉和帝时代,东汉政府决定地方推举孝廉的名额必须与人口成比例,20万以上人口的地区每年可举孝廉一名,例如大郡百万人口每年可举五名,不满20万的小郡则每两年举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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