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比较研究
2017-12-21余彤陈晴王德鑫
时代经贸 2017年24期
余彤 陈晴 王德鑫


[摘要]为减缓全球变暖的趋势,打造人类宜居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体系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势在必行。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世界各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发展历程和阶段性成果,结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发展现状,总结其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建立带来的启发,以取长补短,实现绿色发展。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一、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发展现状
2016年4月22日,《巴黎协定》在175个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共同努力下在纽约正式签署,标志着世界各国为应对气候变化迈出历史性的一步。2016年11月7日至18日约200个缔约方国家外交官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二次缔约方大会。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参会者,深入讨论了如何执行《巴黎协定》的具体措施以及加快了推进《巴黎协定》在全球范围内的落实的步伐。在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下,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艰难旅程正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一)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的努力下完成签订,1997年《京都议定书》正式拟定完成进入实施阶段。2000年3月,欧盟开始尝试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颁布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绿皮书。2001年3月,美国未签署《京都协定书》,标志着欧盟成为《京都协定书》的关键参与者。2003年,欧盟正式通过了碳排放权交易方案,2004年开始实施,2005年该方案正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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